第931章老米自有國情在(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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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1章老米自有國情在(二合一)
周雲在這邊說著他的想法,而經過了之前的事之後,陳律師再也不敢小看這個年輕律師了。
哪怕對方在米國這裡根本冇辦法做律師,但對方的專業水平是毋庸置疑的。
陳律師聽著周雲的想法,終於開口道:“所以周律師,您是打算做alice挑戰的嗎?”
alice挑戰,說的大家能聽懂一點,就是適格性挑戰,就是說,你這個專利它不適格,它不能被算作一種專利。
法律依據就是我們之前說的第101條,這方麵,老米對於專利的審核特彆嚴格,而我們國內比較寬鬆一點,所以這也是周雲能找到的漏洞。
至於什麼叫適格性挑戰,用大白話說,就是,米國法律認為一個專利應該保護的是一種方法,而不能說僅僅是一種想法。
換句話說,要看你權利要求的核心保護範圍本質上是不是一個抽象概念。
如果隻是一個抽象概念,或者說隻是一種想法,那就不應該被保護。
那有人還會覺得奇怪,既然這個專利在國內都已經能落地,能生產出產品了,為什麼你還說它隻是一個抽象概念呢?你還說它不適格呢?
如果它隻是一個抽象概念,為什麼在之前他們能把這個專利申請下來呢?
這就又涉及到另一個問題,一個專利如果能落地,能生產出產品,那它能不能被alice挑戰打掉呢?
答案是肯定的,而且在老米那邊,有很多這樣的案例,比如說19年的時候就有一個案例。
是一個充電樁的專利,有產品而且落地了已經開始商業化運營了,結果直接被聯邦巡回法院給打掉了。
為什麼會被認定無效?因為法院覺得,你這個專利的核心創新點在於“遠程控製充電”這個抽象概念上,硬件隻是常規組件。
而類似的情況還有很多,產品是真的,但權利要求保護的“思想”被認定為抽象的,專利照樣無效。
至於說,如果專利有問題,那為什麼還能一開始通過審查呢,這就是另一個問題了。
老米那邊專利首次審查是歸專利商標局管的,而具體做這個事的,就是一線審查員,但是一線審查員的數量並不多,而專利數量特彆多。
這也導致了很多時候審查員不會具體去看這個專利的適格性情況,所以很多專利就會通過。
但人家不用擔心,為什麼?人家後麵還有ipr程序。
也有人肯定會想,既然那個ipr程序有那麼多審查員,為什麼不把他們直接設置在專利商標局,直接在最開始審查的時候就嚴格一點呢?
看你這話說的,就不懂老米的國情了吧,要是一開始審的那麼嚴格了,後麵靠著ipr程序吃飯的這些人,你讓他們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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