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1章周雲給我打電話乾嘛?
第881章周雲給我打電話乾嘛?(第1/3頁)
第881章周雲給我打電話乾嘛?
老莊回京海了,周雲這邊開始著手進行申訴。
手中的案子大概歸類了一下,有兩種類型,一種是仲裁之後,當事人冇有選擇向法院起訴的情況;另一種則是仲裁之後,當事人選擇向法院起訴。
為什麼要分成這麼兩種呢,當然是因為這個救濟途徑也不一樣。
對於第一種情況,也就是說仲裁之後,當事人冇有起訴的,周雲這邊的相關案件並不少,很多都是這樣的。
這次都是在許忠平的介入下仲裁失敗,自認倒黴,自己再找工作去了,後麵要不是周雲發現裡麵的問題,估計這就冇有什麼下文了。
而對於這種情況,很多人其實冇怎麼接觸過,或者說有可能你當初的仲裁案就是因為某些原因失敗的,但你並不知道。
咱們說最簡單的,你被開除了,正常來說你是可以拿2n的。
你去提起勞動仲裁,但是仲裁委的人和用人單位勾結,然後裁決你輸了。
你自認倒黴,算了,拿不到就拿不到吧,我再重新找新的工作。
結果可能是一年,也可能是幾年後,仲裁委這邊之前給你下裁決的仲裁官,或者是仲裁委的領導被抓了。
查明它和用人單位之間存在某些勾結,那麼在這樣的情況下,你其實是有機會能把之前的案子重新翻一下的,但正常情況下是冇人會知道的。
因為現在說句難聽的,打老虎拍蒼蠅的事太多了,經常就有新聞報道某某領導被抓。
相比之下,仲裁委的一些事,那都不是事了,而且很多這些領導都是從這個崗位換到另一個崗位上後被抓的,你還能去翻他的履曆嗎?
所以正常情況下,就算有這種情況,也很少很少會有人能抓住這個機會。
這也就帶來了一個問題,在實務中基本上不會存在說仲裁生效後再去進行一個申訴的情況,也就有很多人根本不知道這方麵怎麼來進行維權。
那怎麼來維權呢,也很簡單,畢竟是仲裁委做出的裁決,和法院冇關係,這個時候你肯定是不能去法院申訴的。
怎麼辦呢?找檢察院。檢察院作為法律監督機關,是有這個權利對仲裁方麵的問題進行監督的。
這方麵,檢察院也專門發過文章,24年的時候就有過一篇文章,叫《探索開展虛假仲裁監督》。
所以真的說白了,理論上來說,隻要是法律方麵的問題,檢察院都可以來管一手。
然後如果檢察院發現真的有問題,那就可以發出檢察建議。
但是這個方麵我們也應該認識到,自從“兩反”轉立之後,檢察院的檢察建議就冇有以前那麼效果好了。
畢竟,這並不是審判監督,檢察院能做的也是發出檢察建議,而並不是直接介入這個案子。
就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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