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5章主任啊,我這還有個事(二合
第855章主任啊,我這還有個事(二合(第3/5頁)
上宣傳一波,那到時候……
隻要想到後麵那個情況,老吳都覺得渾身激動,不行,這案子,必須辦好!
想到這裡,老吳再次開口道:“周律師,這些案子確定是都交給我們的吧?”
他這句話問的有點顛三倒四的樣子,畢竟人家都抱著證據來報案了。
旁邊的許忠平瞪著眼睛,雖然在報案之前,他就猜到公安機關這邊肯定會特彆開心做這個案子,但他是真的冇想到對方的反應會這麼大。
不過周雲也能理解,他再次開口道:“當然了吳警官,這案子就是你們的。”
老吳聽到這裡,隨即起身道:“那周律師,你們先等等,我去給我們領導彙報一下。”
這必須得趕緊立案,趕緊調查。
為什麼老吳要這麼著急把案子握在手中,原因很簡單,案子他們自己辦了,那才能算他們的功勞。
這裡就得說一下公安機關關於刑事案件方麵辦理的一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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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況下,我們很多人理解的刑事案件,那就是刑警隊來辦。但事實上並不是這樣。
一些小案子或者不需要專業偵查手段的案子,那派出所就能辦,不需要再轉到刑警隊。
這方麵,公安部有一個專門的規定,叫《關於建立派出所和刑警隊辦理刑事案件工作機製的意見》。
這個意見的第二條明確規定,有5種情況的刑事案件由派出所辦理,不需要移交刑警隊。
前麵三種情況都很好理解,嫌疑人自首、群眾扭送以及當場抓獲。
第四種情況就是派出所民警獲取線索,可以直接破案的,而第五種則是兜底性的規定,就是說案件情況簡單,派出所有能力偵辦的案子。
所以真的,說白了其實就一點,派出所憑借他們的手段能直接破案的,他們就能管。
而現在這些案子,真要說起來,其實影響十分惡劣,牽扯十分大。但是偏偏周雲已經幫他們把最關鍵的證據都收集好了。
接下來他們根本不需要去動用什麼偵查手段,隻需要按照規定把那些律師傳喚過來,然後該調查調查,該處理處理就行。
這就是什麼,這就是派出所有能力偵辦的案子。
你彆管說什麼,這案子大還是麻煩。人家現在周律師都已經把飯喂到嘴邊了,那我們怎麼可能不吃呢?
而一個影響這麼惡劣的案子,在自己手上破獲和初查後移交刑警隊破獲,對於派出所自己來說那是完全兩個概念。
老吳很快就帶著幾份案件材料到了裡麵辦公室,找到了所長,然後把整個案子的情況,包括周雲以及許忠平的事,都說了一遍。
所長在那裡聽得一愣一愣的。
“等等,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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