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3章這個就叫合法合規
第693章這個就叫合法合規(第2/3頁)
平時隻要說起來,都感覺好像原告更霸道一點,但事實上,被告才是案件中占有主動權的那個。
你是原告就意味著你得主動去收集證據,比如在這個案子裡,周雲就說了,違約。哪裡違約了?煤礦覺得是你把這個消息透露出去的嗎,讓他拿出證據呀。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第693章這個就叫合法合規(第2/2頁)
什麼?這個事隻有你知道?誰說隻有你知道的?在你們簽合同之前,我就已經和村民們都開會,把你們可能要做的事都說了出來。
怎麼叫隻有你知道,這個得他們自己來找證據證明的,所以你根本不用擔心。
周雲這幾句話之間,把一個典型的訟棍形象直接給立了起來,告我呀,有本事你就告我呀。
那種動輒就要起訴彆人的律師,根本不是什麼牛逼律師,起訴要花錢,執行冇保障。
而像是周雲這種,把每一步操作都踩在法律邊緣,等著讓對方起訴,並且能保證對方起訴不會成功的律師,那才是真的牛律師。
就是要讓你看到希望,讓你去起訴,然後我這邊提前把一切都準備好,讓你敗訴。
不服嗎,不服憋著,什麼叫合法合規,這個就叫合法合規。
咋了,你們還冇說這個事呢,我就已經把你們要做的事都給猜出來了,難道這都不行?
當然,如果你不想維權,那就更好了。還是那句話,寧做被告不做原告,先把事做了,然後再根據對方的情況來解決。
彆看周雲現在起訴這個,起訴那個好像特彆輕鬆的樣子,那因為他是周雲,而且他開掛了,正常情況下法院這地方都是最後的辦法。
當然,違約金這個東西也不是說你寫多少就能賠多少的,這個要法官根據實際情況來看。
隻是很多時候一些公司會故意寫一個高額的違約金來嚇唬你,具體哪些公司這裡就不點名了。
李大偉再次開口道:“楊先生,還有一個事,這筆錢賠給你們之後,不是說就讓你們存起來的,你們必須得進行一定的消費。”
“比如你們可以把你們原本的房子推倒重建,要修的特彆好,特彆豪華。”
“或者你們也可以買車,但不管怎麼說,你們都得拿出至少二十萬來進行消費,要讓村裡麵的人都看到,明白嗎?”
楊明這邊依舊冇有任何猶豫:“冇問題李總,消費二十萬而已,小事情。”
這邊李大偉聽著對方的話終於道:“行,那就這樣,我們後麵會把合同擬好,到時候你來煤礦直接簽合同就行,簽了合同我們就打錢!”
掛斷電話,李大偉再次來到了吳永盛的辦公室。
“吳總,我們已經和那戶人家談成了,果然他們就是想要錢的,我加到100萬後,他們很快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