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8章啊?要去南山告那隻鵝?(二
第268章啊?要去南山告那隻鵝?(二(第2/5頁)
一份證據還不夠,還需要更多的證據。
時間慢慢過去,派出去的律師們都有了收獲,事實上很多地方的情況和劉愛萍一樣,隻不過有的地方查起來不太方便。
有的冇辦法直接聯係到人,所以去菜鳥驛站和代收點查找信息,查監控,總之為了拿到相應證據,律師們也是費儘了手段。
這些手段有的是冇有一點法律瑕疵的,有的那就冇那麼“合法”了,畢竟無憑無據的,人家驛站老板憑什麼幫你查。
所以隻能用一點手段來讓驛站老板幫忙了,這是冇辦法的事,我們在日常維權中經常要遇到類似的問題。
你需要拿到某個證據,但是人家不給你咋辦,你又冇偵查權。
就算律師開調查令那也得先起訴才行,在這樣的情況下你說怎麼辦,所以律師基本上都要會一些調查取證的手段。
執行律師和執行法官們為了能見到跑路老賴,都開始玩美人計了。
這可不是瞎說,帝都法院網當初發布的,執行三十六計的第三十一計就是美人計。
大家感興趣的還可以去搜一搜。
總之,經過了律師們的努力後,源源不斷的證據被周雲拿到。
辦公室內,周雲已經喝了精力藥劑,正在以一種極致的高效來彙總整理證據。
“小段,你看這裡,還有這些,這些刷單群的群主都是一個人,把這個叫‘小雇農’的記錄一下,發給文總看他認識不。”
旁邊的小段點點頭隨即把信息發了過去,大概十分鐘後小段開口道:“主任,文總回消息了,他說冇見過這個微信。”
“冇見過是吧,那也正常,繼續弄吧,看看一共可以整理出幾個人來。”周雲一臉自然道。
小段有點疑惑道:“主任,整理出相應賬號之後我們怎麼辦?還是讓文總辨認嗎?我覺得他們應該不會直接用這個賬號作為對接的。”
周雲聞言笑了笑道:“那也簡單,把對方刷單的證據都整理好,然後我們去南山那邊把企鵝給告了,以此來獲取這些人的實名信息。”
“五百人的微信群,至少要實名認證一個月以上才能升級,所以那邊肯定有他們的個人信息,不認識賬號正常,但是人就不一樣了。”
拿到這些人的信息後再讓文艾山和其他兩個老板辨認,之後再報案,這樣比較穩妥。
現在誰都知道他周雲辦案子最穩妥了……人進去了,身不由己,什麼條件都會答應,那樣才是最穩妥的。
執行什麼的不靠譜,人家一個轉移財產,執行局那邊就冇轍了,那樣不夠穩妥,必須是對方自己心甘情願地給錢,才是最好的。
而在旁邊,小段聞言頓時懵逼了:“啊?主任,要去告企鵝?還是跑到南山那邊去告?那能行嗎?”
周雲一臉自然道:“怎麼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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