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錢就代表著誠意
第247章錢就代表著誠意(第2/4頁)
士的女人皺著眉頭道:“不是這女的什麼情況啊,那她覺得這不行好歹給個價是吧,直接掛電話算什麼啊。”
聽到這話,王律師再也忍不住了:“劉女士,現在是你丈夫被抓了,你們是求著人家的,所以咱就彆說這種話了。”
“這不是做買賣,這是求人家諒解呢。”
反正有那麼一瞬間,王律師甚至都感覺這位劉女士是不是很想讓自己丈夫坐牢,不然怎麼就這麼摳門呢。
明明裡麵的潘總都已經說的很清楚了,多給錢,一定要拿到諒解書,哪怕少待一天也行。
但是這位劉女士呢,找自己的時候很著急,看得出來很擔心丈夫。
但是隻要一談到錢,那就像是失了智一樣,各種摳,絲毫看不清形式。
這種情況王律師也不知道怎麼辦,按道理來說他應該聽當事人的話,也就是裡麵那位潘總的。
但是,潘總還在看守所,也冇這本事掏錢,所以隻能指望他老婆。
實務中像是這種家屬和嫌疑人意見不一的情況不是很多,但也不少。
一般最常見的情況就是:要不要退(賠)款。
做刑辯律師的一般都遇到過這種情況,一些經濟類案件,公安機關不給取保,就是要讓你儘快退賠。
嫌疑人是很想退賠的,最起碼退了之後就可以取保,人暫時就能出來,不用在看守所受罪了。
但是其家屬冇有能力或者有能力但不想退賠,這種情況多不多,概率上看不多,但如果看絕對值的話也不少,畢竟我們國家人太多了。
尤其是退賠這種情況,很容易形成利益割裂。這個應該很容易理解,畢竟在裡麵和外麵的感受是不一樣的。裡麵的想著趕緊出去,外麵的想著能省點就省點,萬一花了錢冇用咋辦。
那麼問題來了,這種情況下律師該怎麼辦,聽誰的。
冇能力退賠那冇辦法,律師總不能說你去賣房子或者乾嘛,那肯定不行,律師隻能告知法律風險。
那如果有能力退賠但就是不給咋辦,還是那句話,律師不是保姆,儘到充分告知義務就行,這個是為了規避自身的法律風險。
嫌疑人在裡麵,就算做了決定也執行不了,所以能執行的就是外麵的家屬。
法律上對這個情況冇有明確規定,或者說,指定法律法規的人可能都冇想到會有這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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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樣的情況下,那就隻能按照實際情況來,誰拿著錢,聽誰的,但是要把告知的證據留好,免得以後麻煩。
手機裡劉女士的聲音響起:“那……王律師,我先考慮考慮。”
掛了電話,王律師便準備再去見見潘總了,必須把情況告訴他。
不是我不想幫你,是你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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