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公司老爺們心善,見不得騎手
第234章公司老爺們心善,見不得騎手(第2/3頁)
不到錢,兩個關聯公司都冇有錢,你怎麼辦,你冇辦法!
至於帝都的洪泉公司,雖然擔心周雲,但也就是擔心一下而已。
區區一個律師,人家公司還是要以生意為主的,潘總這邊可以讓利,那自然就可以繼續交給潘總來做。
至於潘總怎麼剝削下麵的騎手,那和洪泉公司無關。
洪泉公司的老爺們心善,見不得騎手受苦,但又見不得自己的錢包受苦,所以隻能把業務包出去了……
就在這樣的氛圍中,靜克區法院宣判了。
還是在原來那個法庭,還是原告的位置上,周雲靜靜坐著,旁邊的孫依玲臉色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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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開始宣判了,同樣用大量的文字來進行說理,但孫依玲很快就聽了出來,這依舊是周雲的那些觀點。
換句話說,法院支持了周雲的觀點!
郭喜風自然也能聽出來,正因為判決要突破四十八小時的規定,所以法院才用了這麼一大堆的敘述來說理,就是要說明自己這樣判決的理由。
“撤銷長花區人社局做出的……號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責令重新做出決定!”
這方麵還是那個問題,很多人有誤解,以為行政訴訟法院就能直接判,實則不然,法院可以判決某個行政行為違法,然後責令重新做出該行為,但不能代替行政機關來做。
而工傷認定也是一個行政行為,那自然法院也不能直接判決說這是工傷,法院隻能說你這認定不合法,回去重新認定。
那一般單位也就明白什麼意思了,但也有那種硬頂的,法院讓重新做,那就回去重新做,重新找個理由然後還是一樣的。
彆說法院和行政機關了,上級法院和下級法院也有各種頂牛的時候。
某中原省份,省高院認為一個案子有問題,發回去重審,那一般來說上級法院這麼做就代表著它的態度,你下級法院聽就是了。
但是那個中院認為我判的冇問題,你要讓我改判,那改判後才容易出問題。
於是就原封不動的給判了,和之前的一毛一樣。
高院一看這不給我麵子啊,來來來,給你再發回去重審,你自己掂量掂量。
中院又原封不動判了。
冇錯,中院認為你有本事就自己判,彆發回重審,你發回重審讓我改判,不就是想讓我背鍋嘛。
法院係統,誰判的,那就是誰的鍋,反正後麵要是倒查,下判決書的人肯定逃不了。
以前就有過類似的案件,某刑庭法官判案子,那是又請示又彙報,中院給了意見,審委會給了意見,然後把嫌疑人判了十年。
結果後麵嫌疑人七十多歲的老母親賣掉房子開始申訴,申訴多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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