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我要的不是賠償,是你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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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我要的不是賠償,是你的態度!
公安機關的人來了,了解情況後便直接將曾曉露控製住。
這個案子的情況現在很明朗了,如果曾曉露隻是單純找借口和男方要錢或者借錢,那其實一般也很少會定性為詐騙。
這種案例現實中有不少,一般對於這些情況,你去報案後都會說是經濟糾紛,建議你起訴。
具體來說,借錢的話是借貸糾紛,要錢的話那看金額和具體情況,如果金額很大而且不是特殊日子特殊數字,一般都是“以結婚為目的的贈予”。
而如果是已經結婚了,然後又收男方的錢,一般也不會定性為詐騙。
但是兩者結合在一起,已婚婦女借著戀愛名義偽造事實來和男方要錢,那這就有很大的詐騙嫌疑。
本來還有“以結婚為目的贈予”這個機會的,但是女方自己當庭把這件事否認之後,那就冇辦法了。
為首的公安民警在了解情況後也是瞅了瞅周雲,怎麼感覺這家夥是在給人挖坑呢!
關鍵是他還把對方的行為算的死死的,開庭之後,女方這邊冇有任何猶豫,直接就往裡麵跳。
曾曉露雖然已經有點絕望,但還是在努力辯解:“警察同誌,我冇有想騙他,我隻是……隻是和他拿點錢,我冇想騙錢啊。”
“我真的冇想騙錢,我就是……我真的之前想和他談戀愛的。”
但是這個時候她說什麼也冇用了。
民警要帶她走,她在那裡拚命掙紮,結果很快一個帶著冰涼觸感的銀手鐲就戴在手上了。
這個東西的效果很強,畢竟是和審訊室的“後悔椅”並列的“後悔係列”裝備。
基本上很多激動的人隻要戴上這個東西,那就會冷靜下來。
曾曉露也確實冷靜了,她的臉上滿是害怕,但還是被民警直接帶走了。
一起被帶走的還有那個律師,當然律師隻是去配合調查而已。
人都被帶走了,法庭一下子空了很多,周雲看向了上麵:“審判長,我搞證據突襲也是迫不得已的……”
雖然開啟刑事程序後,民事就可以不用理會了,但還是要解釋一下的,畢竟都是在京海市,以後他可能還會來陽山區法院。
審判長擺擺手表示冇事,笑道:“以後遇到這種事可以提前和我們溝通的,冇必要這麼做。”
周雲趕緊點頭……再有下次他還是會這樣。
前世做了無數案子,很多法院的法官們也都秉持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尤其是那些年紀稍微大點的。
反倒是年輕一些的法官們,尤其是剛剛入額的,會在做案子的時候更上心。
個彆一些法官,就是在開庭的時候翻一下材料,完了判決書什麼的交給法官助理寫,甚至有的都交給書記員來寫。
雖然說有的書記員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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