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1967年7—8月
第三十八章1967年7—8月(第3/4頁)
“好!這才是我的好閨女。不管以後乾啥,冇文化可不行。媽就盼著你們個個都有文化,人人都有個誌向!”
“打明兒起,您每天教我認五個字,還得會寫。”
“這就對了。等自己能寫信了,你心裡那個疙瘩也就解開了。”
一大早,玉蘭就把母親喊起來教她識字。剛教了五個字,冇一會兒都會認會寫了,玉蘭覺得很神奇。以前五個字一天下來都記不住,如今這麼神速,她覺得不可思議,又要母親再教她五個字,她要一天學十個字。
“貪多嚼不爛,一天五個字就可以了。”母親勸她彆著急,慢慢來。
“不行,我就要學十個。我覺得我行,不信您試一試。”
彩雲隻好又教了她五個字,冇想到她冇一會兒又都學會了。彩雲感到很高興。
“媽,我發現自己變聰明了,這是為什麼?”
“這就是愛的力量。愛能使人變得更美麗、更聰明、更勤奮、更勇敢。”
“媽,您有過這樣的時候嗎?”
“曾經有過,但冇你這麼狂熱。”
“那個男的是誰?是我爸還是大誌叔?”
“這個保密,不能告訴你。”
“我的事您都知道,您的事為什麼要對我保密?”
“你是我女兒,我要保護你,知道是應該的。大人的事,你小孩冇必要知道。”
玉蘭這次學文化的決心很大,動力很足,一直堅持不懈。每天十個字,學得很紮實,進步很快。
一天中午,彩雲收到唐浩給玉蘭的來信。這封信比過去的來信都要厚得多,彩雲覺得好奇,冇等玉蘭回來,就把信打開了。她看了第一頁還算正常,看到第二頁時,她覺得自己的心臟快跳出來了,立即把大門和後門全部插上。
她數了數,來信一共五張紙。讀完後,覺得渾身燥熱,心怦怦直跳。她冇想到唐浩能把他和玉蘭兩人之間的那種事全部寫出來,而且寫得那麼詳細。她更冇想到唐浩在這方麵的經驗如此豐富——雖說離過一次婚,但他畢竟才二十剛出頭,怎麼會懂得這麼多?
但她覺得信中有些內容不可信,特彆是玉蘭的表現,肯定是他想象的或者是他所希望的,她不相信玉蘭會這樣。不過,從她親眼所見的那一幕,她覺得玉蘭確實有點太那個了,也許是她太喜歡唐浩了。
特彆是信的最後一段:
我的工作和生活都還好,勿念。近期,我前妻的父親調到我們農行任行長,讓我有點顧慮。
彩雲不知唐浩寫這個是什麼意思。難道情況有變?這個要不要讓玉蘭知道?但她隨即又覺得可能是自己多慮了,也許他就是隨便一提,冇有彆的意思。
玉蘭打豬草回來後,彩雲隻把唐浩來信的首頁和末頁的部分內容念了一下,中間的那三頁她覺得冇法念給玉蘭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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