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1998年2-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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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1998年2-3月
彩雲回到家,心裡還是感到不踏實,便來到楊家崗找玉蘭,把她跟富貴說的事全都告訴了她。玉蘭一聽就急了:“這壓根就冇有的事,您怎能亂說?”
“我也是一時著急,想出了這個辦法。”
“他要是問起我來,我怎麼說啊?”
“我估計他也不好直接問你。萬一要問的話,你就表麵上裝作知曉,但嘴上不承認,隻要告訴他,這事你心裡有數就行了。”
“以後有什麼事要提前和我商量一下,不能這麼乾。”
“好了,我有分寸。這事彆跟玉強說。”
“我知道,跟誰我也不會說。”
翌日早上,富貴就來找彩雲:“老嬸,富銀同意把地租給您了,快去跟他把協議簽了,防止這家夥又變卦。”
彩雲笑了:“謝謝,還是你厲害。”
“也可能是被這些人鬨得受不了了,不管怎樣,同意就好。”
“是的,我現在就去找他簽協議。”
“對,馬上就辦,夜長夢多。”
接著,玉強和樹傑分頭行動,很快就和三個村民小組的原出租戶簽了十年的土地租賃協議。
玉強得知母親已和富銀簽訂了土地租賃協議,也鬆了一口氣,他對母親說:“對於富銀這種地痞,隻有您才能收拾他。”
“你以為我是誰呀?我去了他根本不買賬,還罵罵咧咧的,我不也照樣聽著嗎?”
“不管怎樣,最終他認慫了,我們的目的達到了。”
“你知道他為什麼認慫了嗎?”
“這麼多人找他鬨,他受得了嗎?”
“所以說,群眾的力量大,單靠我們自己根本辦不到。”
“主要是這些人都從我們這裡得到了好處,所以他們都站在我們這邊。”
“這你應該明白我為什麼要出資修橋了吧?”
“您怎麼又扯到這上麵來了?”
“我平時說那麼多,你可能都聽不進去,這一次有感觸了吧?這就叫得道多助,失道寡助。隻有得人心,企業才能興旺發達。”
“道理我都明白,就是投資太大了。”
“以前,我們的收入主要靠甲魚。現在的情況不一樣了。除了甲魚,我們每年的存款利息和兩個飯店賺的錢就不是個小數目,所以,這個投資我們可以承受,你說是不是?”
“我是覺得不應該完全由我們出資,政府怎麼也應該出一部分。”
“隻要政府出了錢,不管出多少,人們就會說這橋是政府修建的。我們即使出資再多,也會石沉大海,成了冤大頭。”
“您說得有道理。為了提高公司形象和地位,那就我們全出,也讓老陳家揚眉吐氣一回!”
“哎,這就對了,我知道你早晚會同意的。”
“我們在為社會做貢獻的同時,也應該考慮一下,如何提高我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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