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4章嚴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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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4章嚴打(3)
審判結果毫無懸念——朱有財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他的打手分彆被判處五至十五年有期徒刑。朱家強占的土地全部歸還受害者,另處罰款大洋五千元,作為對受害者的賠償。
朱有財被押赴刑場時,上萬百姓夾道圍觀。許多人追著囚車跑,高聲叫罵。
“朱扒皮,你也有今天!”
“老天有眼!宋司令有眼!”
槍斃朱有財的那一瞬間,王老漢的兒子跪在地上,放聲大哭。
“爹!您在天之靈看到了嗎?朱有財伏法了!宋司令給您報仇了!”
這一幕讓許多圍觀者都紅了眼眶。
......
第三起典型案例發生在豫北的涉縣。
涉縣地處太行山餘脈,地形複雜。一個叫李家集的村子裡,李姓宗族勢力極大。族中的族長名叫李耀宗,手下豢養著二十多個打手,在十裡八鄉橫行無忌。
李家集的規矩是:族長的命令比國法還大。李耀宗說的話就是王法,誰敢不聽,輕則挨打,重則家破人亡。
三年前,李耀宗看中了村裡一個年輕媳婦,硬是把人家的丈夫逼走,霸占了那個媳婦。一年後玩膩了,又把她趕出了村子。那個媳婦後來瘋了,在縣城要飯,去年冬天凍死在街頭。
嚴打工作組進駐涉縣後,第一個接到就是關於李耀宗的舉報。
舉報人是一個年輕人,他悄悄跑到縣城,敲開了工作組的門。
“我要舉報李耀宗。”年輕人的聲音在發抖,“他殺過人。”
工作組的人立刻警覺起來:“殺了誰?”
“我爹。”年輕人咬了咬牙,“我爹八年前跟李耀宗爭一塊地,被他家的打手活活打死。那時我才十歲,我娘帶著我逃出了村子。這些年我一直在等機會報仇。”
工作組立即展開調查。隨著調查的深入,李耀宗的罪行一樁樁浮出水麵——人命三條,重傷致殘七人,強奸婦女九起,強占土地一百三十畝,非法拘禁、私設刑堂等罪行不計其數。
但李耀宗有恃無恐。李家集是李姓的天下,全族上下聽他號令。他放出話來:誰敢動他一根汗毛,他就讓李家集血流成河。
孫桐萱接到報告後,親自下令:豫北軍區警備30團出動一個營,配合涉縣警察局執行抓捕。
八月五日淩晨,天色剛蒙蒙亮。一個營的兵力已經將李家集圍得水泄不通。重機槍架在村口,迫擊炮對準了李耀宗的宅院。
擴音器裡傳來喊話聲:“李家集的鄉親們聽著,我們是冀魯豫戰區的部隊,奉命抓捕李耀宗。所有人待在家中不要外出,否則以拒捕論處!”
李姓族人起初還想反抗。幾十個壯漢拿著鋤頭、鐵鍬守在李耀宗家門外,揚言與共軍拚了。
但當一個排的戰士端著衝鋒槍整齊地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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