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2章嚴打(1)
第692章嚴打(1)(第2/3頁)
:“咱們是在國府和日軍的包夾中發展。如果社會各界人士被敵人的輿論誤導,把咱們和舊時代草菅人命的軍閥混為一談,是不是有些得不償失?”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宋明遠身上。
宋明遠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然後緩緩說道:“劉政委的擔憂有道理,所以要製定嚴格的監督機製。這就是我讓你和參謀長、陳政委一起起草方案的原因。”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第692章嚴打(1)(第2/2頁)
他放下茶杯,聲音堅定。
“但擔憂不能成為不做事的理由。咱們所作所為,皆無私心,百姓們會理解的。再說了,豫東、豫北一千多萬百姓的生存和發展全係於我一身,區區惡名,我擔得起。”
宋明遠站起來,雙手撐在會議桌上,身體微微前傾。
“參謀長,你和劉政委、陳政委共同起草方案。然後交宣傳部,宣傳七天後,開始執行。”
會議結束後,嚴打的準備工作迅速展開。
七月二十一日,《冀魯豫戰區日報》在頭版刊登了《關於嚴厲打擊一切犯罪活動的決定》全文。決定中詳細列舉了嚴打的對象——殺人犯、搶劫犯、強奸犯、綁架犯、縱火犯、投毒犯、惡霸劣紳。每一項罪名都配有具體的案例說明,讓百姓一看就明白。
決定中還規定了檢舉程序、審判程序和監督機製。特彆強調“誣告反坐”——如果查明舉報人故意誣陷他人,將追究同等罪責。
各縣鎮同時行動起來。宣傳隊敲鑼打鼓走上街頭,用快板、順口溜的形式向百姓宣講嚴打政策。村頭的牆上刷上了石灰標語——“嚴厲打擊一切犯罪活動”、“保護守法百姓,嚴懲不法之徒”。
各鄉村趕集的百姓們圍在宣傳板前,聽工作人員逐條講解。
在虞城縣城關鎮的集市上,宣傳員站在一張方桌上,拿著鐵皮喇叭喊道:“老少爺們兒,宋司令下了命令,七天後要在全豫東、豫北搞嚴打!啥叫嚴打?就是要把那些殺人放火的、欺男霸女的、為禍鄉裡的,統統抓起來!該殺的殺,該關的關!”
有人大聲問道:“要是鄉裡的豪紳犯了法,也抓嗎?”
“抓!”宣傳員斬釘截鐵,“不管他是誰,犯了法就抓!就是天王老子,也得伏法!”
人群裡爆發出叫好聲。
也有人悄悄嘀咕:“說得好聽,到時候還不是走個過場......”
他的話音還冇落,旁邊一個老大爺就瞪了他一眼:“你說啥呢?宋司令到豫東以後,說一是一,說二是二,啥時候走過過場?你看看那些日本特務,說槍斃就槍斃了,連個磕巴都不打!”
那人縮了縮脖子,不敢再說話。
在豫北的安陽縣,一個更大的討論正在茶館裡進行。
“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