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試圖乾涉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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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體係的價值:“60mm、81mm、120mm三種口徑,可構建出近、中、遠三層火力網。與常規步兵炮、山炮相比,迫擊炮射速高、火力密度大、彈道彎曲,適合打擊隱蔽目標及反斜麵目標。且機動靈活——最大口徑之120mm迫擊炮,用騾馬即可牽引,在山地、叢林等複雜地形優勢明顯。城市巷戰攻防中,這套體係同樣有效,可對建築物背後、街壘工事內之敵實施有效殺傷。”
宋明遠頓了頓筆,又加上一段補充:“隻有在麵對鋼筋混凝土永久工事時,迫擊炮才會略顯無力。此類目標,應留待重型火炮、航空炸彈或工兵爆破解決。”
他最後寫道:“建議帝國重視迫擊炮之應用與研發,建立完整迫擊炮體係。另,可考慮以grw34迫擊炮為藍本,縮短炮管長度、減輕全炮重量,作為60mm迫擊炮之替代品。如此改進,射程、精度可能略低於法軍mle31/35,但威力更大,彈藥可與81mm迫擊炮通用,在後勤補給及火力持續性上,可謂各有優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