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聽課’的費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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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就在他們準備離開國會山的時候,一些人被攔住了。
“參議員先生,請留步。”
幾個穿著西裝的工作人員,禮貌地擋在他們麵前。
“總統先生想見您,車已經備好了。”
有人皺眉,有人沉默,有人交換了一個意味深長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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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終,他們都上了車。
二十分鐘後,白宮橢圓辦公室的門,再次被敲響。
一個人走了進來。
他身材魁梧,麵容剛硬,一頭灰白的頭發梳得一絲不苟,整個人透著一股不容侵犯的威嚴。
但真正讓費蘭註意的,不是他的穿著。
是他的姿態。
大多數踏進這間辦公室的人,那些內閣部長,那些眾議院議員,都會不自覺地微微躬身,語氣裡帶著一種本能的恭敬。
但這個人冇有。
他走進來,步伐平穩,目光平視,下巴微微抬起。
那姿態,不是傲慢,而是一種平起平坐的從容。
他是參議院少數黨黨鞭,來自賓夕法尼亞州的共和黨參議員,索爾·曼尼。
黨鞭這個職位,起源於英國議會,後來被美利堅繼承。
顧名思義,就是拿著鞭子的人。
他的職責,是確保本黨的議員在重要投票時,能夠保持一致。
該來的時候要來,該投票的時候要投票,該支持的時候不能反水。
必要的時候,他可以威脅,可以利誘,可以動用一切手段,讓那些不聽話的人‘聽話’。
索爾在參議院乾了十幾年,從眾議員到參議員,從普通議員到黨鞭,他見過四任總統,經曆過無數場硬仗。
對他來說,這間辦公室,隻是一個需要偶爾來坐坐的地方。
並不是什麼神聖不可侵犯的殿堂。
費蘭看著他,心裡暗暗點頭。
這就是參議員。
和那些眾議員不一樣。
眾議員權力小,任期短,兩年就要選一次。
如果羅斯福願意,動用行政資源,很容易就能給他們穿小鞋,甚至讓他們下次選不上。
但參議員——
參議院是上議院,權力大得多。
而且任期六年,比總統還長。
他們不是總統的下屬,他們和總統,理論上來說是平級的。
甚至完全可以不鳥總統。
要是真發生衝突,脾氣好的,回去後給你使絆子,讓你的法案通不過。
脾氣差的——
費蘭想起一段曆史。
1868年,安德魯·約翰遜總統和參議院鬨翻,激進派參議員沃倫當著全美的麵,罵他是‘那個該死的叛徒’。
約翰遜氣得渾身發抖,卻拿他一點辦法都冇有。
這就是參議員。
“索爾議員,請坐。”
索爾點了點頭,在沙發上坐下。
他的位置,正好在費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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