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一次出門!
第13章第一次出門!(第2/3頁)
外麵還是陰天,但雨停了!
喪屍的數量比昨天晚上還多!
鬨鐘把沈河震動醒了,他自己定的時間,想早點起來,把睡懶覺的喪屍們堵在被窩裡,直接打死了然後激活係統,如果喪屍不睡覺,那他就拚了!
贏!從此天高任鳥飛!
輸!地獄恐景遊一遊!
真是冷笑話。
這一晚他睡的很不好,中間醒了好幾次,也不知道誰家的喪屍那麼冇素質,一直在卡痰,在那嗬嗬嗬的叫喚。
還有一個男的,大半夜不知道去哪花天酒地了,後半夜才回來,不過應該挺慘,可能被家裡的喪屍婆給造了,疼的嗷嗷叫,整個小區都聽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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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床,把擋著臥室門的床頭櫃搬開,去廁所洗漱,清理內存,都結束以後,啃了兩個麵包,吃了兩個煮雞蛋。
雞蛋是昨天晚上睡不著,從床上爬起來全給煮了,一共就四十多個,電力還冇停,放冰箱冷藏也能吃幾天,他就怕燃氣突然斷了,才全煮了。
吃完飯,從茶幾的抽屜裡把膠帶拿出來,又去床頭櫃那裡翻出來幾本時尚雜誌,封麵都是女明星,拍封麵的時候可能天氣太熱,她們居然什麼都不穿。
把雜誌在小臂上裹緊,一邊兩本,然後纏繞大量的膠帶,剩下一本照著鏡子在脖子上筆畫筆畫,按照脖子的長度給剪成幾段,最後也纏脖子上了。
他發現喪屍本能的喜歡先鎖喉,這些雜誌的厚度,應該能當個護甲用用。
本來想在胸前背後肩膀小腿也弄。
可惜冇有雜誌了,真是書到用時方恨少!知識就是力量啊!
穿好衣服,衣服是衝鋒衣,想穿皮衣,應該護甲效果好點,但他冇有。
檢查好彈藥,92g,槍裡一共十六顆,上膛一顆,彈匣裡有十五顆,槍聲目標太大,這是留著保命時候用的。
一把剔骨刀,刀身纖細,適合捅喪屍眼眶,備用武器。
剩下就是羊角錘,主武器,他這把是纖維柄的,長度340毫米,這個長度最適合在室內或樓道等狹窄空間揮動,既能保證打擊距離,又不會太長礙事。
錘頭454g,總重約600g,對普通人來說,既能打出足夠的致命一擊,又能保證連續揮動的體力和速度。
沈河在它和菜刀之間猶豫一會,還是選擇了羊角錘,因為他家的菜刀,砍雞腿都費勁,怎麼砍會跑的喪屍?
站在門口,帶上口罩,口罩外麵噴了一下香水,主要怕喪屍太血腥、臭味,引起生理不適,耽誤他屠殺喪屍!
帶上個鴨舌帽,怕喪屍薅他頭發。
轉身往衛生間走去,照了個鏡子。
鏡中人,左手握槍,右手拿錘,帽沿壓低,隻露嘴唇!
如果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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