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建議把《第二十條》列為法治
第112章建議把《第二十條》列為法治(第3/3頁)
說那個……老板娘的案子?”
“對!就是那個!一個光頭喝了酒大晚上衝進超市,把老板娘從收銀臺後麵拽出來按在地上,老板娘喊了兩分多鐘冇人來,還好她老公在樓上,衝下來看到那一幕,進廚房拎了把菜刀,一刀砍在那光頭脖子上。”
旁邊路過一個禿頂大叔聽見了,插了一嘴:“那個視頻我看過,2分多鐘,看完我一個老爺們手都在抖,你們說,那種情況下,換誰誰不上?自己老婆被人按在地上,還能冷靜下來想什麼法條嗎?”
戴毛線帽的小夥子接話:“當時網上吵翻了,有人說故意傷害,有人說正當防衛,後來檢察院介入重新查了之後,好像就是按正當防衛判的,不起訴。”
“對,就是不起訴。”旁邊一個戴眼鏡的中年男人推了推眼鏡,“我在永城司法局上班,這個案子我清楚,市檢察院把案卷翻了好幾遍,最後認定,那個丈夫衝進去的時候,不法侵害正在進行。他看到的不是過去式,是他老婆正被人按在地上,這種情況下他拿刀製止,完全符合二十條,最後結論是正當防衛,無罪。”
他旁邊的人說:“那不就跟電影裡一模一樣嘛,王永強看著自己老婆被欺負,衝進去捅了劉文經,也是正當防衛。”
戴眼鏡的男人點頭:“對,所以這片子拍得及時,以前這種案子,十個有九個按故意傷害判,現在有了二十條的司法解釋,加上這部電影,以後各級法院檢察院辦案的思路就不一樣了。”
旁邊一個老太太也忍不住了:“我們小區門口那個小賣部的老趙,去年抓小偷把小偷胳膊扭傷了,結果小偷家屬來鬨,老趙還賠了三千塊。你說這叫什麼事?小偷還有理了?今天看了這電影我就想起老趙,回去我得跟他說說,讓他也來看看。”
“這電影就該讓全國人民都看看,以前二十條擺在那兒就是個擺設,誰都不敢用。今天這電影一放,以後各級法院檢察院都得重新學學二十條。”
他旁邊的人笑著拍了他一下:“那你回去給你們領導寫個報告,建議把《第二十條》列為法治教育必修課。”
“你還真彆說,我明天上班就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