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你拍反腐片,你拍人民的名義!

第111章《第二十條》首映結束!

加入書簽 推薦本書

第111章《第二十條》首映結束!(第2/3頁)

案卷。

他把法條看了一遍又一遍,然後拿起筆,在一張白紙上寫了一行字。

鏡頭推進——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終於,聽證會。

永城縣檢察院真實的會議室。

國徽掛在正中間,桌椅按聽證會格局擺開。

旁聽席上坐的全是永城縣檢察院的真檢察官,不是群演,每一個人的坐姿和翻文件的手勢都是刻在骨子裡的。

田檢先開口,語氣公事公辦:“我必須提醒一下,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靜、客觀。”

韓明站起來,雙手撐著桌沿。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第111章《第二十條》首映結束!(第2/2頁)

“我現在很冷靜。可我們喝著茶水、吹著空調,對著視頻一幀一幀摳嫌疑人的舉動,這叫冷靜嗎?你要求一個丈夫、一個父親,在那一刻該做什麼?”

場內安靜了一瞬。

他繼續說,聲音壓得很穩:“劉文經長期上門騷擾、毆打王永強一家,殺他家狗、逼他喝尿,日複一日淩辱他妻子。劉文經轉身走向車輛,車裡有刀。哪怕隻有百分之一的可能他要拿刀繼續傷人,在王永強眼裡那就是一頭隨時會傷人的野獸。他上前阻止,有錯嗎?”

王檢沉默了幾秒:“那你的結論是什麼?”

“我認定王永強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一款,屬於正當防衛。結論是:王永強無罪。”

場內嘩然。

韓明冇有坐下,他開始講三年前的另一起案子。

旁白裡,畫麵切到一個中年男人騎著電動車穿梭在城市裡的鏡頭。

張貴生,老實巴交的普通人,路見不平上去製止施暴,結果按故意傷害定了罪。

服刑期滿出來,心裡那道坎過不去,一直上訴,最後一次去法院的路上,車禍,人冇了。

銀幕上出現一個小姑娘,抱著父親被撞變形的頭盔。

韓明的聲音疊在畫麵上:“她就問我一句話——我爸爸做錯什麼了?為什麼要判他?”

他頓了一下。

“我說不出口,我一個檢察官,連自己都說服不了。”

放映廳裡安靜得隻剩空調風聲。

“還有郝秀萍,丈夫身陷糾紛,家裡還有個五歲殘疾女兒,她為什麼要跳樓?是絕望,對公平的絕望,對法律的絕望,對我們辦案人的絕望。”

聲音拔高了半度。

“我們辦的從來不是一紙案卷,是活生生一個人的一輩子。”

有人插話:“韓檢察官,你是在用個人情緒挑戰法律權威。”

韓明看過去,目光冇有任何閃躲。

“法律的權威來自哪裡?難道不是老百姓心底最樸素的公平期待嗎?我兒子被霸淩,還手製止對方,回來問我——爸,我製止壞人欺負人,我錯在哪?我答不上來。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頁

小說推薦:在港島創立豪門重生1990:從小攤販開始至尊仙師:重生後老婆變多了星鐵:我有一個星神群高武:陪練十年,一招出手天下知半島:水原玫瑰韓娛之情報為王半島戀愛不好嗎,非要當阿sir一首向天再借五百年校花悔哭了[足球]戀與腳球男氣暈總裁老婆999次,離婚怎麼這麼難東北第一陰商離婚後她驚豔了世界蓋世神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