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5章時間自由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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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5章時間自由定義
財富自由的定義,在木頭學院社區中引發了持續的討論。但貝西克知道,財富自由隻是基礎。在財富自由之上,還有一個更重要的自由——時間自由。一個人可以擁有很多錢,但如果他的時間不屬於自己,那他依然是一個奴隸。
一、時間的困境
時間自由的思考,源於貝西克對一個現象的觀察。
他在係統日誌中寫道:“我註意到,很多人雖然實現了財富自由,但卻冇有實現時間自由。他們有錢,但冇時間。他們忙著管理自己的資產,忙著參加各種社交活動,忙著應對各種應酬。他們的時間,被切割成碎片,被各種事務填滿。
他們看似自由,實則被困在另一種牢籠裡——時間的牢籠。
財富自由,是為了讓我們有更多的時間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但如果我們在追求財富自由的過程中,失去了對時間的掌控,那財富自由就失去了意義。”
他開始反思自己對時間的使用。他發現自己雖然已經實現了財富自由,但時間並不完全屬於自己。他的時間,被木頭學院的日常運營、被各種會議、被各種決策所占據。他雖然有選擇做什麼的自由,但冇有選擇不做的自由。
二、時間的審計
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時間使用情況,貝西克進行了一次“時間審計”。
他花了一周時間,詳細記錄了自己每一天的時間分配。他把自己每天的時間,分為幾個大類:工作、睡眠、運動、閱讀、陪伴家人、社交、通勤、雜務。
一周結束後,他對數據進行了分析。分析結果顯示,他每周工作時間為六十八小時,睡眠時間為四十九小時,運動時間為七小時,閱讀時間為五小時,陪伴家人時間為三小時,社交時間為兩小時,通勤時間為四小時,雜務時間為十小時。
他在日誌中寫道:“看到這些數據,我有些吃驚。我每周工作六十八小時,平均每天近十小時。而陪伴家人的時間,隻有三小時。社交時間,隻有兩小時。我的時間,大部分被工作占據。
雖然我喜歡我的工作,但這樣的時間分配,顯然是不平衡的。我需要做出調整。”
三、時間的減法
基於時間審計的結果,貝西克開始對時間做減法。
他做的第一件事,是減少會議。他規定,每周的會議,不超過三場。每場會議,不超過三十分鐘。他要求參會者提前提交議程,會議隻討論必要的事項。不必要的事項,通過郵件或即時消息溝通。
他做的第二件事,是減少決策。他把日常運營的決策權,下放給了林悅和davidchen。他隻參與重大決策。他規定,每天隻做三個重要決策。超過三個,就留到第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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