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8章推定拒絕和全票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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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斯和其他關鍵部門的代表也相繼簽署。
這份凝聚著醜國統治階層共識、旨在對華興實施“終極絞殺”的命令,即將通過國家機器的運轉化為冰冷的法律條文。
醜國人搞事情的時候效率一般都非常高,兩天後,也就是2020年5月15日,醜國東部時間上午。
醜國工業與安全局(bis)的官方網站上,一條看似平常的公告更新,如同投入平靜湖麵的巨石,瞬間在全球科技界、產業界和金融市場掀起了滔天巨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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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標題簡潔而致命:《出口管理條例修訂:對華興技術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進一步限製》。
冇有盛大的新聞發布會,冇有高官的情緒化言辭,隻有一份長達數十頁、充滿了法律術語和技術細節的規則文件。
但這份文件的殺傷力,遠超任何激情澎湃的演說。
核心內容如下:
宣布與生效日期:
宣布日期:2020年5月15日(醜國東部時間)。
生效日期:規定設有120天的緩衝期,於2020年9月15日正式全麵生效。
製裁發布機構:
醜國商務部下屬機構:工業與安全局(bureauofindustryandsecurity,bis)。
核心製裁機製是兩項致命新規:
規則一:針對性極強的“外國直接產品規則”(fdpr)擴展。
針對華興設計芯片:
任何芯片,隻要其設計過程中有華興及其關聯公司(特彆是海思半導體)的參與,並且該芯片的生產製造過程中,使用了源自醜國的軟件或技術(例如,使用了醜國公司的eda設計工具、或源自醜國的芯片製造設備技術),那麼,這家芯片代工廠(無論是臺積電、四星還是其他任何國家的工廠)在向華興出口、再出口或甚至在工廠內部轉移這顆芯片時,都必須向醜國商務部申請出口許可證。
針對華興采購芯片:
任何芯片,隻要華興及其關聯公司是最終的采購方或使用者,並且該芯片本身是某些特定醜國軟件或技術的“直接產品”,那麼,該芯片的生產商在向華興銷售時,同樣需要申請許可證。
規則二:實體清單“腳註1”升級。
(“腳註1”是醜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在其《出口管理條例》下的“實體清單”中,為特定實體添加的一個特殊標記。)
將華興技術有限公司及其分布在全球26個國家的68家核心關聯公司,在“實體清單”上單獨升級標記為一個特殊的類彆——“實體清單(腳註1)”。
此舉意味著,所有受《出口管理條例》(ear)管轄的物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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