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3章改組公告1
第813章改組公告1(第3/3頁)
估,確保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合規性及其與長期戰略的一致性。
代表股東與員工利益,履行忠誠與勤勉義務。
三、治理機構設立與職能明確
為支撐新董事會結構的高效運作,公司設立並完善以下核心治理機構,明確其職能與組成:
1.戰略與投資委員會(strategy&investmentcommittee-irb)
定位:公司最高戰略決策與投資評審機構。
組成:由全體董事組成。當值輪值董事長擔任主任。
主要職責:
審議並批準公司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sp)、年度業務規劃(bp)及重大技術方向。
審批重大資本開支項目、並購、剝離、合資及戰略性投資項目。
評估宏觀經濟、產業政策及地緣政治風險,指導公司應對策略。
監督公司整體經營績效與戰略目標的達成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