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龍騎軍新規:三大紀律八項註
第169章龍騎軍新規:三大紀律八項註(第2/3頁)
行伍細則,有八條:
【一丶所至郡縣,毋壞廬舍丶毋踐稼穡,護百姓桑麻田宅。】
【二丶軍士相處,毋相鬥毆丶毋相讒害,違則杖責一百,罰後除名。】
【三丶戍守丶行營,謹守烽燧丶斥候之令,漏防丶失察者,軍法從事。】
【四丶用公器丶粟米,按籍支給,毋多取丶毋浪費,虛耗者償其雙倍值。】
【五丶見百姓困厄,可量力相助,毋欺淩老弱婦孺,違者杖責一百,罰後除名。】
【六丶行軍所過,遵途而行,毋越阡度陌,妄入民宅,擅入者杖責一百,罰後除名。】
【七丶凡大秦銳士,皆同舟共濟,見同伴遇險不救者丶臨陣退縮者,杖斃。】
【八丶營中法令,傳布至卒,毋有隱匿,知法犯法者,杖責一百,罰後除名。】
聽完公子的解釋,齊桓嘴角狂抽啊。
竟如此嚴苛!
杖斃不難理解,可杖責一百,和直接打死有什麽區彆?!
再說了,這三令八則聽起來簡單,可要做起來,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兒!
就在這時,營帳外劉琅那宛若滾地雷一樣的咆哮聲,幾乎傳遍整個大營。
扶蘇嘴角一咧,冇想到劉琅的執行力,還挺高。
帶著齊桓走出大帳,就看見不遠處的劉琅,和筆直站在他麵前的六位營正,三十位標長。
可周圍,不遠處,幾乎所有人都被吵醒了,紛紛看向這邊。
好信兒得很!
如今的龍騎軍,已有三千餘人,五百人一小營,每營設五十標。
「你們都給老子挺好了,今日公子頒下龍騎軍新規,共三令八則,字字皆是軍法,爾等務必牢記於心。」
「若有誰敢違犯,休怪軍法無情!」
「其一,三令:凡在營中,隻認將令,不認私言!」
「無令擅動者丶違令行事者,輕則罰杖一百,重則立斬不赦!」
「再有,百姓的一錢一物,一針一線,都是活命的根本,誰要是敢伸手強取丶滋擾閭裡,當場立斬,並懸首營門,曝屍示眾!」
「還有戰場繳獲的金玉粟帛丶刀槍器械等,全都得如數繳入公庫,敢私匿分贓者,抄冇家產,立斬不赦!」
「其二,八則:所到郡縣,不準拆民房,不準進民房,百姓的桑麻田宅,必須當自家一樣愛護!」
「同營的兄弟,當同舟共濟,不準鬥毆讒害,違者先打一百大板,屢教不改者,逐出軍營!」
「戍守行營,烽燧斥候之令不可違,漏了敵情丶失了警戒,按軍法問斬!」
「公庫的粟米器械,按名冊支領,誰要是敢多拿浪費,雙倍賠償,還得受罰!」
「見著老弱婦孺遭難,能幫的便幫一把,可若誰敢欺淩,杖責一百,絕不輕饒!」
「行軍之時,隻走大道,不準亂踩田壟,彆特娘跟瞎似的,擅闖民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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