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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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版權
丁凱文從帆布背包裡抽出疊得整齊的合同,輕輕推到葉湘麵前:“麗的電臺那邊看中了你的《包青天》,找到報社,說想把小說版權買下來。”
港城這幾年,娛樂主要是兩條路——電影和電臺。電影是大銀幕,不過票價貴,還隻集中在鬨市區幾家影院,尋常人家難得進一回。電臺不一樣,隻要有一臺收音機,不管是唐樓、寮屋,還是工廠宿舍,一擰開關,家家戶戶都能聽,受眾不知多了多少倍。
葉湘伸手接過合同,逐字逐句地看,連小字備註都不肯放過。她看得極認真,眉頭輕輕蹙著,仿佛在解一道關乎前途的考題。
半晌,她放下合同,抬眼看向丁凱文,指著其中一行條款,語氣平靜倒:“這條寫著,千字二十蚊買斷《包青天》版權。這一條款太含糊了,必須寫清楚,僅限電臺有聲改編權,不是全部版權。”
她頓了頓,又指出第二處:“還要加一條,使用年限五年,到期自動終止,版權歸還作者本人。”
緊接著,她又點出第三處漏洞:“另外,要註明電臺無權再轉授、改編成影視、舞臺劇等其他形式。”
一份在旁人看來優厚的合同,在她眼裡滿是漏洞。真要是稀裡糊塗簽了,日後必定吃大虧。如今電臺紅火,過幾年有線電視興起,到時候影視版權才是大頭。簽了這合同,版權就存在糾紛。麗的家大業大,打官司她肯定贏不了。
葉湘把合同推回去,神色很不好看:“這三處必須修改,不然這字,我不能簽。”
丁凱文是受徐浩文所托把合同帶過來的,並冇看合同。這會聽葉湘一條條點出其中陷阱,他眉頭瞬間擰成一個結,語氣裡滿是憤然:“這些人,心也太黑了。”
但凡沾到銀錢利益,從來都冇有小事。他原本隻當是電臺看中這部小說、誠意合作,冇想到對方竟藏著這麼多算計,一門心思要挖坑給作者。虧得葉湘心思通透、懂行識規,冇被這突如其來的合作喜訊衝昏頭腦,若是換個懵懂新人稀裡糊塗簽了字,日後哭都來不及了。
葉湘對此神色平靜,冇多做一句評價,隻從桌角拿起一疊寫滿工整字跡的稿紙,正是她剛完稿的《包青天》第六個單元——《鍘包勉》。
故事裡的包勉,是包拯兄長與大嫂的獨子,也是他嫡親的侄子。包拯出生不就就喪母,全靠大嫂哺乳撫育、視若己出,才得以長大成人、於情於理,大嫂都是他的再生母親,與包勉更是親如手足。可偏偏包勉貪贓枉法、罪證確鑿,擺在包拯麵前的是秉公執法、鍘刀問斬,還是顧念親情、徇私包庇?
這份法理與親情的極致拉扯、兩難抉擇,最是揪人心腸,也最能抓住讀者的心。
丁凱文眼睛一亮,幾乎是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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