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8章邀請朋友參加聯歡會
第388章邀請朋友參加聯歡會(第1/4頁)
看著這四個照片,吳限捏著下巴思考。
“庾橙慶、鳳凰組合、林駿結...”
這三位,吳限非常驚訝:“真的假的,林駿結能請來?”
節目組導演嚴瑉,隻是麵帶笑意,不回答。
看導演這樣,吳限有點拿捏不住,這會不會是一個坑?
不過吳限看向這裡麵,唯一一個女嘉賓。
弦籽,吳限的老鄉+擔當。
“我選我弦籽。”不用多懷疑,選弦籽。
“我怕不選弦籽的話,《faded》這首歌,可能冇有live出來。”
選擇弦籽之後,吳限已經確定要和她唱什麼歌曲。
《faded》這首歌是肯定的,《不得不愛》要不要唱呢?
這首歌,是吳限在07快男的比賽中,和弦籽合作的第一首歌。
因為這首歌是吳限參加比賽前,就註冊好的版權。
他參加比賽時拿出來演唱都好,版權也不會是天娛的。
龍單尼這個八婆,是想要幫吳限發一張專輯。
就是參加比賽時,吳限拿出來演唱的那幾首他作詞作曲的作品,想要幫他收錄到一張專輯裡,然後發出來。
可吳限直接拒絕了。
因為一旦收錄到專輯裡,發布出來,那麼這些歌曲的版權就是天娛的了。
吳限知道被坑後,他就冇打算發專輯。
參加比賽前,他自己已經註冊版權的歌曲,這些歌曲都是他的。
但如果他發布出來後,那麼這些歌曲的版權就會自動賣給天娛。
《歌曲合同》有這麼兩個條款。
其一:從2007年5月1日起,十年時間裡,吳限作詞作曲,註冊歌曲版權的所有作品,將無條件將版權歸天娛公司所用。
其二:從2007年5月1日起,十年時間裡,吳限發布的專輯,專輯內所有歌曲版權,都將是天娛公司的所有權。
這就是為什麼,從進入全國大賽後,到2014年離婚。
這七年時間裡,都不發專輯不發歌的原因。
因為一旦發了,那就是將版權送給天娛。
這七年裡,他可以寫歌,但是不能註冊。
隻要註冊了,哪怕你冇有發出來,那麼這首歌也屬於天娛
這種霸王條款,當初他連看都冇看就簽了。
也怪自己,冇有留個心眼,被坑了。
這也算是給自己交個學費吧。
和玧兒合作的《死一樣的痛過》,和弦籽合作的《不得不愛》,都是吳限參加比賽前註冊的歌曲版權。
後來這兩首歌錄好之後,並不是吳限的個人專輯發布出來的作品。
《死一樣的痛過》是玧兒發的個人ep裡的作品,不算是吳限個人發的專輯,所有這首歌才能發出來,版權也屬於他
《不得不愛》這首歌也是一樣,是弦籽自己的專輯發出來的,不是吳限的專輯。版權也才能保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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