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5章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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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碰了很多商人的利益,但我不認為,哪個商人會出於報複的目的,不惜砸下百萬重金。
刨去教唆村民的費用外,他們在網絡推流的花費,起碼要幾十萬。”
這是一次工作交談,但這次的工作交談,屬於偏私下談話的性質。
可以放開自己的想法,不用考慮到證據因素,李承便也直觀說出內心猜測:“胡書記,您在紀委工作多年,經驗豐富,您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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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花百萬重金,隻為報複?
這種概率微乎其微。
商人最講利益,他們不惜重金也要搞下臺一位縣長,一定是為了收獲回報。
而這種舊官下臺,新官上任的回報,往往會伴隨著官商勾結。
李承下臺,最大的受益者隻有兩個人。
一個是接替他職位的新任縣長,但這位縣長是市委空降,絕無可能。
另一位是誰,顯而易見。
“我的想法和你一樣。”
這個底層分析,胡德勳自然也懂。
氣氛陷入了短暫的沉默。
因為兩個人都清楚,從這件事上,紀委目前冇辦法深入調查。
這是公安的工作,且已經結案,對方找人頂了包。
“近兩年來,在我們的查處下,不少乾部都與人獅集團旗下公司有過密切接觸。
人獅集團極其背後保護傘,是我們濱西市的最大毒瘤。
我和周書記的意思是從風林縣找切入口,從張波逃亡案件中展開調查。
之前你們縣公安局查過,但方向錯了,我的建議是從張波與常遠的關係查起!”
胡德勳喝了一口茶,平靜地說:“這個案子,你親自來查,有信心嗎?”
聞言,李承表情變得微妙。
胡德勳能主動提到張波與常遠之間的關係,絕非是空穴來風,這代表,市紀委已經掌握了一定消息,隻是冇有確鑿證據。
“胡書記,我是風林縣走出來的乾部,是不是不合規呀?”李承反問。
“組織慣例是默認回避,但法律冇有強製性的一刀切回避,不用擔心。”胡德勳道。
法律明文規定回避的隻有四類。
1,近親屬關係。
2,本案證人。
3,本人或親屬和案子有利害衝突,
4,存在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辦理。
李承認為自己需要回避,是出現在第四項上,因為第四項的延展性很強,很容易引發外界合理懷疑。
但胡德勳有另一種看法不同,也有相應的應對之策。
若是李承查常遠,會被外界質疑是政治報複,但他給李承安排的主查方向是張波。
張波一個逃亡分子,與李承幾乎冇有任何交集,查他完全合理。
至於後續牽扯到常遠,隻需要把主辦人變更,李承退居幕後以統籌為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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