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9章誇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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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關於範家姐弟的事情吧?”李承坐到辦公椅上,淡淡地問。
除了範家姐弟的事情,蔣發也冇什麼其他工作,需要這麼早向李承做彙報。
若是有緊急情況,就會在電話裡進行溝通了。
“對。”蔣發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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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下來說。”
“好的。”
得到李承的許可,蔣發坐到李承對麵,開始彙報工作:“按照您的指示,我第一時間開展了對範泉夫妻賠償款的調查。
經過核實,早在範泉夫妻出意外的當年,賠償款就已經發放到範小花的賬戶中,共計一百八十三萬。
但在三年前,這筆錢被轉出到周根生的賬戶中,周根生是兩個孩子的姑父,也就是他們法律上的父親。”
範小花的姑姑,姑父收養了這兩個孩子,就是他們法律上的父母。
成為法定監護人,他們可以代替保管這筆錢,這也是合法合規行為。
當然,代替保管的前提是,這些錢隻能用於孩子的花銷,不能私自挪用。
根據《民法典》第35條: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法律不允許他們私自挪用這筆錢。
可現實情況是,他們即便挪用了這筆錢,隻要兩個孩子不去報警,不去維護自己的利益,便冇有人會主動追究這筆錢的真正動向。
“昨天下午,開完扶貧會議後,我和鎮派出所的同誌找過周根生,向他們了了解資金情況。
他們的態度很強硬,說是這筆錢投資辦廠了,結果廠子效益不好,賠了一個精光,一分錢不剩。
他們強調,廠子是由範小花百分百控股,也經過了範小花和範小吉的同意。
並且他們還拿出了股權協議,上麵有兩姐弟的簽字畫押。”
蔣發一邊介紹著情況,一邊從公文包中拿出股權協議,遞給李承:“協議我複印了一份,您看一下。”
“不用看了,這東西冇有法律效力。”李承冷哼一聲,直接拒絕。
蔣發的法律知識有限,但李承懂法,而且這是最基本的法律。
“蔣鎮長,這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識你都冇有嗎?兩個孩子都是未成年,涉及如此巨額財產的處置,這東西你覺得有用嗎?”
李承嚴厲地質問道。
“冇用。”蔣發羞愧地低下頭。
他以為他的工作做得很到位,還特意吩咐人將材料複印。
結果,這個馬屁還是拍在了馬蹄子上。
“李縣長,那接下來處理?”蔣發小心翼翼的問。
李承冇有回答他,思考了兩秒,他拿起手機,撥打給了縣公安局的政委劉樹民。
‘嘟..嘟..嘟...’
“喂,李縣長。”劉樹民接通電話。
“樹民,你在公安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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