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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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的現金,據他父母說,這八十萬是張軍在行凶當日拿回去的。
這些錢基本可以確定是雇凶殺人的費用,已經將錢款扣押,等待下一步的調查取證。”宮慶鑫說。
“雇張軍行凶的人,有冇有線索?”李承問。
花海集團和趙金福,這都是推測,具體要拿出實質性的證據。
疑罪從無,這是法律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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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調取了張軍近半個月的行蹤監控,發現他跟叫李鐵的人,來往很密切。
這個李鐵多次去煎餅攤找過李鐵,出手闊綽,在案發當天,李鐵還去過張軍家裡,一共待了四十五分鐘。
而且李鐵跟雷二利的犯罪團夥有一定聯係,我們推測,這個人就是雇凶殺人的中間人。
他已經提前逃去了外省,我們正在對其進行抓捕。”宮慶鑫道。
“嗯,我知道了。”
李承應了一聲,兩個人根據案情又簡短地聊了兩句,這才掛斷電話。
坐在沙發上,李承回想起那天下午張軍被槍斃的畫麵,心中感慨萬千。
張軍是壞人嗎?
從法律上講,他是一個壞人,他殺害了一個跟他無仇無恨,素不相識的人。
毀壞了一個家庭。
可從另一種角度上講,他是一個可憐人。
一個癌症晚期的患者,冇有想過去治療,靠著去疼片度日。
生命已經走到了儘頭,每天還在為了生計而奔波,想給女兒多攢一些學費。
在明知自己時日不多後,他為了給家人在賺一筆錢,選擇了一條不歸路。
這不是一個正確的選擇,卻也是他的無奈之舉。
若不是被生活逼到了絕路,他不會走這條路。
而更可憐的,是無辜的陳東一家。
以及張軍的女兒。
一個女孩子,眼睜睜看著自己父親被槍斃,死了在眾人的目光註視下,這對她的心理創傷是不可估量的。
而從此以後,在她的頭頂上,還會被掛著一個殺人犯女兒的頭銜。
張軍為了他的錯誤,付出了生命,也傷害了他的家人。
可到最後,他用命換來的八十萬,卻與他的家庭無緣。
這是贓款,是違法所得。
這筆錢追繳上來,會作為賠付給陳東的家人。
張軍的家人,一分錢也拿不到。
如果張軍還有靈魂留在這個世界上,看到這樣的結局,李承想,他一定不會再選擇走這條路....
‘鈴鈴鈴...’
李承正想著這些案情時,辦公座機響了起來。
這個電話是門衛的電話。
“這裡是省長秘書室。”接通電話,李承道。
“李秘書您好,有位風林縣的林青副縣長想見孟省長。”門衛說明情況。
“我這裡冇有她的預約。”
李承看了一眼孟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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