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3章生恩不如養恩?
第513章生恩不如養恩?(第4/4頁)
簽名確認。”
陳鋒扶了扶歪斜的金絲眼鏡,拔高音量。
“他原諒了我的當事人!”
“法律不外乎人情!”
“二十年來,孫富貴儘到了一個父親全部的養育責任。”
“供他吃穿,供他讀書,給他體麵的生活。”
“這份親情是真實存在的!”
“哪怕它的起點是錯誤的!”
他兩手往前一攤。
“懇請法庭在量刑時充分考慮被害方的諒解意願。”
“給予我的當事人最大限度的寬大處理!”
說完重重坐回椅子。
袖口的汗漬又擴大了一圈。
被告席上。
孫富貴垂著的腦袋稍微抬起來一些,渾濁的小眼睛裡重新浮上一絲僥幸。
四千萬在線觀眾的情緒,被這一連串暴擊壓到了最底。
原告代理人席位。
所有鏡頭再一次鎖死在這個位置。
陸誠從始至終坐在那裡。
申聰進門到現在,他的坐姿一直是同一個角度。
左手搭在案卷邊緣。
右手食指有節奏地敲著桌麵。
嗒。嗒。嗒。
他偏過頭,看向證人席上的申聰,那目光乾淨得很。
不是憤怒。不是輕蔑。
就是冷。一種審視獵物才有的冷。
三秒。
申聰被這道目光盯得縮了一下脖子,下意識往後退了半步。
陸誠收回視線,他抬起右手。
“審判長。”
審判長林慶國看向他道:“原告代理人請講。”
“辯護人的陳述,原告方暫不做回應。”
“諒解書是否采納,是法庭的裁量權。”
“輪不到辯護人替審判長拿主意。”
頓了一拍。
“但是。”
他從桌上案卷底下,抽出一份密封的棕色文件袋。
“原告方申請傳喚最後一名證人出庭作證。”
“請原告代理人說明證人身份,及與本案的關聯性。”
陸誠把文件袋豎起來。拇指牢牢摁在封口處。
“這名證人。”
“是被告人孫富貴於2004年。”
“通過相同渠道收買的另一名受害者。”
“她叫招娣。”
“或者說,這是孫富貴當年給她起的名字。”
陸誠的食指敲了一下文件袋。
“陳大狀剛才講法律不外乎人情。”
“行。”
“那就讓法庭看看。”
“被告人孫富貴對待買來的孩子。”
“究竟用的是什麼樣的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