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法網恢恢逾期必追
第512章法網恢恢逾期必追(第2/4頁)
到審判長桌案上。
這份文件的抬頭處,赫然蓋著一顆鮮紅的國徽大印。
威嚴的氣息在一瞬間壓住了整個法庭的躁動。
林慶國低頭,目光在那份文件上快速掃過。
他兩鬢的白發在燈光下閃著銳意。
“咚!”法槌敲響。
林慶國抬起頭,聲大如雷。
“公訴人當庭宣讀文書內容。”
秦知語站在公訴席前,神情肅穆。
她翻開複印件,一字一頓。
“這是一份《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決定書》。”
這幾個字念出的瞬間,陳鋒身體猛地一晃。
秦知語繼續大聲宣讀。
“鑒於本案被告人孫富貴收買被拐兒童的行為。”
“長達十數年將女童當做商品交易並實施虐待。”
“性質極其惡劣,嚴重挑戰人類社會倫理底線!”
“其造成的社會危害影響極大。”
“根據我國現行《刑法》第八十七條第四款規定之精神。”
“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正式核準。”
“對被告人孫富貴超期犯罪行為,全麵啟動追訴!”
她合上文件,冷眼掃向陳鋒。
“法網恢恢,不受時效限製!”
大審判庭內一片寂靜,連呼吸聲都聽得一清二楚。
接著便爆發出一陣掀翻屋頂的喧嘩聲。
各大平臺的直播間徹底炸裂。
彈幕數量呈現火箭式升空。
滿屏都是加粗的感歎號。
“最高檢萬歲!這才是國家脊梁!”
“國家出手了!”
“陳大狀你這回怎麼圓!趕緊回去再翻翻書吧!”
滿臉絕望的申剛,聽到這段話直接從椅子上滑下去。
他雙膝跪地,死命把頭磕在堅硬的地磚上。
陳鋒跌坐在辯護椅上。
他用手背瘋狂抹著額頭上的汗珠。
哪怕有最高檢的追訴令,單憑收買被拐兒童。
舊法頂天判個三年。
隻要孫富貴咬死自己並不知情孩子是偷來的。
他就有運作減刑的餘地。這絕對還有救。
陳鋒張開嘴要說話。
原告代理人席上,陸誠站了起來。
陸誠扣上西裝的深藍領扣。
他從手邊的案卷中,抽出一張泛黃的雙麵打印紙。
“審判長,原告代理人申請補充重大犯罪證據。”
陸誠的聲音冷到了極點,“並申請將該犯罪事實予以並案。”
審判長林慶國的眼皮跳了一下。
“準許提交,請原告代理人說明新證據來源。”
一名法警快步走到原告席。陸誠單手將那張打印紙遞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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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份來自2004年7月19日。”
“粵東省紫金縣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出警記律底單複印件。”
很快,這張泛黃的出警底單就被投影到了大屏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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