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9章你那公章,連年代都搞不對
第509章你那公章,連年代都搞不對(第2/4頁)
“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法定最高刑,三年。”
“按照追訴時效的規定……”
“二十年前的犯罪行為……”
“從法律層麵上講,確實已經超過了追訴期限。”
彈幕炸了。
“什麼???買孩子最高才判三年???”
“這法律是保護犯罪分子的吧!”
“二十年跑掉了?那申剛找了二十年有啥用!”
“求求了不能讓人販子跑了啊!”
羅大翔摘下眼鏡,揉了揉發紅的眼眶。
“我知道大家憤怒。”
“我也憤怒。”
“但法律就是法律……除非……”
他頓住。嘴唇抖了兩下,歎氣。
“除非檢方能找到更重的罪名。”
“突破這個時效限製。”
“否則……”
話說不下去了。
直播間裡彈幕瘋滾,全是絕望。
數以千萬的網民守在屏幕前,胸口堵著石頭,喘不上氣。
……
正誠律所。十八樓。
陸誠坐在辦公桌後。
桌麵攤著一份檢方通過閱卷程序傳真過來的《過繼協議》複印件。
a4紙,紅色公章,落款2005年。
他盯著公章看了五秒。
嘴角歪了一下。不是笑。是獵手發現破綻時的本能反應。
閉眼。
腦海深處,係統麵板彈出。
【叮!啟動主動技能:證據之眼】
【消耗正義值:5,000點】
【剩餘正義值:1,577,000點】
【檢索目標:過繼協議公章真偽鑒定】
【檢索中……】
視網膜界麵切換。
那枚紅色公章被係統極致放大,印泥化學成分、字體筆畫結構、紙張纖維年份,全部以數據流高速運轉。
三秒。
係統高亮標註,彈出金色提示。
【核心破綻鎖定!】
【公章刻字:“xx村村民委員會”】
【曆史沿革比對:2005年,該行政區劃尚未完成撤隊改委。當年官方稱謂應為“xx大隊”。“村民委員會”於2008年行政改革後才正式啟用】
【結論:該公章係2008年之後偽造!與落款時間2005年產生不可調和的時間悖論】
【證據文件已發送至辦公電腦桌麵】
陸誠睜開眼。
從桌上抽出紅色記號筆,在複印件的“村民委員會”五個字上狠狠畫了個圈。
2005年的章。蓋的是2008年以後才有的字。
造假連功課都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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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這張紙裝進透明物證袋,封口。扔進公文包。
動作在這裡停了一拍,拆穿偽證隻是防守。
陳鋒真正的殺手鐧是追訴時效。就算過繼協議是假的,罪名卡在“收買被拐賣兒童罪”上。
三年最高刑,五年追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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