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欲擒故縱
第194章欲擒故縱(第2/4頁)
。
每一條罪名,都讓旁聽席上的人倒吸一口冷氣。
直播間彈幕刷屏。
“這是人能乾出來的事?”
“十幾條罪名,夠槍斃十次了吧?”
“張恒還能怎麼辯?”
起訴書念完,審判長看向張恒。
“辯護人,對起訴書有何意見?”
張恒站起來。
他推了推眼鏡,臉上掛著職業化的微笑。
“審判長,我方對起訴書的內容,保留全部意見。”
審判長點頭。
“請陳述。”
張恒清了清嗓子。
“審判長,我方認為,本案從程序上就存在重大瑕疵。”
“首先,警方的跨省抓捕行動,未經臨淄市公安局的審批和配合,違反了《刑事訴訟法》關於管轄權的規定。”
“其次,抓捕過程中,警方未向我的當事人出示逮捕證,且在抓捕後的二十四小時內,未通知家屬。”
“再次,警方在搜查學院時,未出具搜查令,所有獲取的證據,均為非法證據,應當排除。”
“綜上,我方請求法庭,駁回本案,重新立案。”
張恒說完,坐下。
旁聽席上議論紛紛。
直播間彈幕炸了。
“臥槽,張恒這是要玩程序漏洞?”
“這招狠啊,如果程序違法,所有證據都得排除!”
“完了完了,陸律這次要輸?”
審判長看向公訴人。
“公訴人,對辯護人的意見,有何回應?”
公訴人站起來。
是個三十多歲的女人,短發,臉上冇什麼表情。
“審判長,辯護人的意見,完全不成立。”
“首先,本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直接指揮,青州省公安廳執行抓捕,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關於指定管轄的規定。”
“其次,抓捕過程中,警方出示了逮捕證,且在抓捕後第一時間通知了家屬,相關記錄在卷可查。”
“再次,搜查令由青州省公安廳出具,符合法律規定,所有證據均為合法證據。”
“綜上,辯護人的意見,毫無依據,應當駁回。”
公訴人說完,坐下。
審判長低頭看了看卷宗。
沉默了幾秒。
“合議庭認為,公訴人的意見成立。”
“辯護人的程序異議,駁回。”
法槌敲響。
張恒臉色微變,他看了何衛東一眼。
何衛東朝他點點頭。
張恒深吸一口氣,重新站起來。
“審判長,我方申請播放一段視頻。”
審判長看了公訴人一眼。
公訴人點頭。
“準許。”
張恒從公文包裡掏出一個u盤,交給書記員。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第194章欲擒故縱(第2/2頁)
投影儀亮起。
屏幕上出現畫麵。
雅博學院的操場。
一群少年排成整齊的隊列,喊著口號。
“一二一!一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