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36的少婦再臨律師
第19章36的少婦再臨律師(第3/4頁)
響起:
“這個問題很有趣,也很有代表性。我們分幾點來看。”
“首先,是主體資格問題。白素貞,也就是白娘子,她的法律身份是‘妖’。而我國現行的所有法律,服務的對象都是‘人’。人與妖之間,是否存在跨物種的法律適用性,這是個巨大的法理學爭議點,目前冇有定論。所以,硬要把人類的法律套在妖怪身上,本身就不夠嚴謹。”
一番話,直接給直播間裡百萬觀眾乾沉默了。
【臥槽!專業!上來就釜底抽薪,從根兒上給你刨了!】
【主體資格……學到了學到了!記筆記!】
陸誠的聲音還在繼續:“其次,我們退一步,假設妖也適用人類的法律。那麼白素真為了救夫,客觀上造成了金山寺被淹,大量人員傷亡的嚴重後果。”
“她的行為,涉嫌構成《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為洪水這種東西,破壞力是無差彆攻擊,屬於典型的‘其他危險方法’,一旦造成嚴重後果,最高可判死刑。”
“至於許仙,”陸誠話鋒一轉。
“要構成共犯,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如果他對水漫金山這件事,事先知情,並且同意、甚至提供了幫助,比如給白娘子畫了張金山寺的地圖,那他就是共犯,冇刨。”
“但如果,他事先不知情,事後才知道老婆闖了這麼大的禍。那麼,他冇有參與犯罪,自然不構成共犯。不過,”陸誠補充道。
“如果他事後幫助白素貞逃跑、躲避官府的追捕,那就可能構成《刑法》第三百一十條的‘窩藏、包庇罪’。那又是另一個罪名了。”
一番分析,有理有據,邏輯清晰,滴水不漏。
他硬是把一個抬杠的荒誕問題,變成了一場生動的普法公開課。
直播間在寂靜了三秒後,徹底沸騰了!
【牛逼!!!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法!】
【我他媽以為是來找茬的,結果是來交學費的!陸神,我的神!】
【媽媽問我為什麼跪著看直播!這該死的專業素養,太帥了!】
剛剛那個提問的【就愛抬杠】,默默地刷了一個價值不菲的“火箭”禮物,附言道:“陸律師,我服了!這火箭就當我交的學費了!”
直播間的氣氛被推向了高潮。
夏晚晴看著身旁這個男人,一雙桃花眼裡全是崇拜的小星星。
就在陸誠準備回答下一個問題時,律所的門,再一次被猛地推開。
這一次,闖進來的不是妖嬈的富婆,而是一個滿身風霜與絕望的女人。
女人約莫二十七八歲的年紀,麵色蠟黃,雙眼紅腫,神情憔悴不堪。
她一眼就看到了正坐在鏡頭和補光燈前的陸誠。
下一秒,她像是抓住了最後一根救命稻草,踉蹌著衝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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