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全網嘲諷!你拿什麼翻案?
第4章全網嘲諷!你拿什麼翻案?(第2/3頁)
這種申請,他一個月要駁回幾十份。
正當他準備提筆寫下“駁回”二字時,目光無意中落在了申請書的某一段。
那是一段極其冷僻,甚至有些刁鑽的法律論述。
【……原審判決采納的、由控方提供的被告人口供,係在原告及其男友脅迫、誘導下做出,其取證程序存在重大瑕疵,】
【根據《最高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一條之規定,屬於非法證據,應予排除。原審法院不僅未予排除,反而將其作為定罪核心依據,導致整個判決的證據鏈基礎徹底崩塌……】
孫立群的筆尖,停在了半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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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訴法解釋》第一百二十一條?
他扶了扶老花鏡,腦子裡飛速檢索。這條規定非常細,講的是“以引誘、欺騙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言詞證據”的排除規則,在司法實踐中,因為界定困難,極少被律師引用,更少被法院采納。
但這個陸誠,不僅用了,而且用得極其精準!
他將“脅迫”和“誘導”兩個概念,死死地扣在了林薇薇和張浩的頭上,直接攻擊了一審判決最核心的那份口供的合法性!
這一招,釜底抽薪!
孫立群沉默了。
他從業三十年,見過太多油滑或者愚蠢的律師。
但這種一針見血、直擊要害的風格,他隻在那些傳說中的京城大狀身上見過。
“有意思……”
他沉吟片刻,拿起了桌上的電話。
“小李,去檔案室,把王宇那個案子的全部卷宗,給我提過來。對,全部。”
網絡上的風暴,還在愈演愈烈。
晚上八點,一個重磅炸彈,再次引爆全網。
夏國最頂級的法學大v,粉絲數千萬的京都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外狂徒”羅大翔,更新了視頻。
視頻裡,羅大翔一身正裝,背景是堆滿法律典籍的書架,他表情嚴肅,開門見山。
“大家好,我是羅大翔。今天,我們聊聊魔都的王宇案。”
“關於這份再審申請,我的看法是,很難,非常難。我看了網上流傳的一審判決書,從法律邏輯上講,它是自洽的。”
“認定王宇有罪的證據鏈,主要包括了女方的陳述、醫院的驗傷報告、以及王宇本人無法合理解釋的、在女方房間內的事實。”
“在這種情況下,想申請再審並翻案,隻有一條路:拿出足以推翻整個證據鏈的、顛覆性的新證據。”
“比如,證明女方有誣告前科的證據,或者,一段完整的、能證明雙方是情人關係的錄音視頻。”
“否則,僅僅從程序上或者一些細節上進行辯駁,成功的概率,無限趨近於零。”
視頻不長,但字字珠璣,邏輯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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