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5章深夜翻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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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5章深夜翻閱
從沈確公寓出來後,陳讓冇有回家,而是直接驅車回到了辦公室。
他坐在辦公桌前,打開臺燈,將那份關於周國平經濟犯罪案的案卷攤在桌上,一頁一頁地仔細閱讀著。臺燈的光線在那些泛黃的紙頁上跳躍,照亮了一個又一個被遺忘的秘密。案卷的內容非常詳細,包括了周國平的起訴書、證據清單、證人證言、庭審記錄和判決書。他逐字逐句地閱讀著那些文字,試圖從中找到任何可能與徐振華有關的線索。
他先看起訴書。起訴書上列明了周國平的三項罪名——詐騙罪、挪用資金罪、行賄罪。詐騙罪的涉案金額為一千二百萬元,受害方包括三家企業和六名個人。挪用資金罪的涉案金額為八百萬元,資金來源於他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國平地產。行賄罪的涉案金額為兩百萬元,行賄對象是三名政府官員。
陳讓的目光在那些數字上掃過,然後翻到了證據清單部分。清單上列出了幾十項證據,包括銀行流水、合同文件、證人證言等。他的目光在那些證據名稱上快速移動,最終停在了一項證據上——“證人徐振華的證言筆錄”。
他的心跳漏了一拍。
他翻開證據清單後麵的附件,找到了那份證言筆錄。筆錄顯示,徐振華在2006年11月出庭作證,證實他曾與周國平有過多次資金往來,並指出周國平的資金來源“不明”,懷疑其存在違法行為。證言中還提到,徐振華曾多次勸說周國平“走正道”,但周國平“不聽勸告”。
陳讓看著那份證言筆錄,眉頭越皺越緊。徐振華在證言中將自己塑造成了一個“正義的朋友”的形象——他發現周國平有問題,勸說無效,最終選擇出庭作證,協助司法機關打擊犯罪。但陳讓知道,這隻是徐振華精心編織的謊言。因為根據他之前查到的證據,徐振華與周國平之間存在著大量的資金往來,而且徐振華本人也在做著同樣的事情——套取瑞麟集團的資金,通過離岸公司洗錢。
他繼續往下翻,找到了判決書。判決書顯示,周國平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冇收個人全部財產。判決日期是2007年3月。陳讓的目光在判決日期上停留了片刻,然後翻到了判決書的附件部分——那是一份被查封資產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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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單上列出了周國平名下的多處房產、幾輛豪車、以及若乾銀行賬戶。他的目光在那些資產信息上快速掃過,最終停在了一個銀行賬戶的信息上——開戶行是瑞士蘇黎世銀行,賬號是ch9300762011623852957。他的瞳孔驟然收縮——這個賬號,與brigh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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