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設壇作法,散不義財
第133章設壇作法,散不義財(第5/7頁)
紳等本地德高望重之耆老,協同官府,根據所述,酌情核定需散之財數額,原則上……不應少於家產之半,且需是現銀、田產、商鋪等實產。其三,所散之財,由官府與耆老共同監管,專款專用,即刻用於:修補東城年久失修之道路、橋梁;賑濟城中鰥寡孤獨、受災貧戶;資助縣學,增設蒙學;亦可酌情補償部分因諸位過往不當行為而受損的鄉民。其四,散財之後,外子可擇吉日,於城中設一法壇,舉行簡單儀式,為諸位祈福禳災,並傳授導引淨化之法,分發符水藥石。同時,諸位需在儀式上當眾立誓,悔過自新,日後多行善事。”
“家產之半?!”王家二少爺失聲驚呼,險些暈厥過去。其他幾人也是麵如死灰。
“怎麼?嫌多?”方通判冷哼一聲,“爾等家業,有多少是乾淨得來?如今性命攸關,還吝惜這些身外之物?莫非真要等到家破人亡,錢財充公,才肯醒悟?本官把話放在這裡,此法,願行者,官府可作保,按章程辦理。不願者,悉聽尊便,但日後家中再有任何變故,休要再來縣衙哭訴!至於那些不當所得……本官與張主事,自會派人詳查!”
最後一句,已是赤裸裸的威脅。不按此法散財,不僅可能被邪氣反噬而死,還可能被官府以“為富不仁”、“斂財無道”乃至“勾結妖人”的罪名查抄家產!屆時,恐怕一文錢都留不下!
在官威與生死威脅的雙重壓力下,王家二少爺等人徹底崩潰了。他們跪在地上,磕頭如搗蒜,涕淚交流地表示願意遵從,隻求能保住一家老小性命。
“既如此,”方通判一錘定音,“便按此章程辦理!周縣尉,你即刻協助林夫人,草擬詳細條款,召集相關人等,三日內,必須將需散之財數額核定清楚,五日內,第一批善款必須到位,啟動東城道路修繕!至於祈福法壇之事……”他看向鄭氏。
鄭氏道:“外子需靜養三日。三日後,若身體稍愈,可於梧桐巷家中,設一簡單法壇,舉行儀式。屆時,還請大人派員在場見證監督。”
“可。”方通判點頭。
接下來的三日,青陽縣城如同被投入巨石的池塘,波瀾驟起。在官府的強力推動和周縣尉的親自督辦下,一份名為《西城涉事富戶自願捐產贖罪、以安家宅章程》的文書迅速擬定,並召集了西城所有與白雲觀、“通源典當”有過密切往來的十餘戶富戶(無論是否已出事)到場宣布。不出所料,引起了巨大的反彈和哭嚎,但在方通判的強硬態度、張主事的冷眼旁觀、以及孫有福暗中提供的那份“罪證”清單(被巧妙地以“匿名舉報”形式遞到官府)的多重壓力下,加之王家、李家等“前車之鑒”的慘狀就在眼前,最終,所有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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