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攜證據再報州判
第103章攜證據再報州判(第2/6頁)
也掛出了“內部修繕,暫停接待尋常香客”的牌子,隻對少數“大功德主”開放。觀中道士的出入似乎也頻繁了些,且神色間少了往日的從容,多了幾分不易察覺的警惕和匆忙。
縣衙那邊,周縣尉似乎也“忙”了起來。有衙役看到,他連續兩日都帶著幾個最得力的捕快,在城西一帶“巡視”,重點查看了幾處廢棄的廟宇、窯洞,甚至去了趟“鎮煞塔”附近(那裡地動後本就人跡罕至),雖然對外宣稱是加強災後治安巡查,但明眼人都能看出,他像是在找什麼東西,或者……什麼人。
這些變化,通過孫有福和王守業那邊殘存的、極其小心的眼線,以及鄭氏自己偶爾從“金縷閣”客人口中聽到的零星議論,斷斷續續地傳回了梧桐巷。
“周縣尉果然動了。”鄭氏對林墨道,語氣帶著一絲期待,“隻是不知,他能否查到線索。”
“不急。讓他查。查不到,對我們也是好事,至少證明對方手腳乾淨,或藏得極深。查到了……那便是捅開了馬蜂窩。”林墨靠在椅中,臉色比前兩日好了一些,但左臂依舊不便,他在緩慢地活動著手指,嘗試重新掌控對左臂的細微控製。“我們的第二步棋,可以準備了。”
第二步棋,便是將部分經過篩選、摘抄的、涉及“州府糧道”和“赤陽丹”賄賂的證據,以“匿名”但更具“可信度”的方式,送到一個“合適”的官員手中。這個人選,他們斟酌再三,最終定下了仍在青陽縣坐鎮的州府通判——方通判。
選擇方通判,有幾個原因。其一,他官職夠高(正六品通判,有監察、分掌糧鹽、捕盜、水利等職權),且此刻就在青陽,可以直接處理。其二,他在處理李家案時,雖有些圓滑,但大體上保持了公正,與馮僉事配合也還算默契,未見明顯偏袒白雲觀或本地豪強的跡象。其三,通判有“監察”之責,收到關於糧道官員可能貪腐、勾結邪道的舉報,於情於理都必須重視,且有能力進行初步調查。其四,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方通判與主管刑名的馮僉事並非完全一路,甚至可能存在一定的製衡或競爭關係。將證據交給他,可以避免馮僉事萬一“不可靠”的風險,也能在州府層麵製造一定的“分權”和“牽製”,讓幕後黑手難以一手遮天。
“但如何確保證據能安全送到方通判手中,且引起他的足夠重視?”鄭氏問。直接投遞,風險太大,容易被截留或忽視。
“需要一個‘合理’的渠道,和一個‘恰當’的時機。”林墨沉吟道,“方通判在青陽,日常在縣衙理事,也會接見一些本地士紳。他身邊必然有親信隨從、文書。我們或許可以從他身邊人入手。”
鄭氏眼睛一亮:“方通判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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