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8章刑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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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8章刑事風險
2019年12月3日,周二,上午十點。
陳諾坐在辦公室裡,麵前的桌上擺著一份來自法務部的緊急報告。報告的標題是“關於韓鬆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的報案進展及潛在刑事風險分析”。他翻開報告,快速瀏覽了一遍,臉色逐漸變得凝重。報告指出,法務部已於上周向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正式報案,指控韓鬆在離職前非法下載公司核心數據,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公安機關已受理報案,並啟動了初步調查程序。
但報告的重點不在韓鬆,而在後麵幾頁——法務部在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的過程中,發現辰諾資本自身在某些投資操作中存在合規瑕疵,可能麵臨刑事風險。具體來說,有三個問題引起了監管部門和司法機關的關註:第一,公司在去年的一筆並購交易中,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時、不完整的問題。第二,公司在與某上市公司合作開展定向增發業務時,存在敏感期交易的嫌疑。第三,公司在處理投資人資金時,個彆賬戶的資金劃轉記錄不夠清晰,可能被認定為挪用資金。
他放下報告,靠在椅背上,閉上眼睛。他感到一種說不出的寒意——刑事風險,這是他從來冇有想過的問題。他一直以為,隻要自己的投資決策是正確的,隻要自己的業績是優秀的,就不會有大問題。但他忽略了一個事實——在金融市場,合規和業績同樣重要。甚至可以說,合規比業績更重要。因為業績不好,最多是虧損。但合規出了問題,可能會麵臨法律的製裁。
他睜開眼睛,拿起手機,給法務部的李律師打了電話:“李律師,報告我看了。我想知道,這三個問題,有多嚴重?”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然後李律師的聲音傳來,帶著一種少見的嚴肅:“陳總,坦白說,情況不容樂觀。第一個問題,信息披露不及時,如果被認定是主觀故意的,可能構成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第二個問題,敏感期交易,如果被認定是利用內幕信息進行的,可能構成內幕交易罪。第三個問題,資金劃轉記錄不清,如果被認定是挪用資金,可能構成挪用資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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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諾握著手機的手指微微收緊:“你的判斷是,我們有多大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還很難說。”李律師說,“公安機關的調查才剛剛開始,他們需要收集更多的證據。但根據我以往的經驗,一旦監管部門介入了,事情就不會輕易了結。我建議,我們應該主動配合調查,同時聘請一家有經驗的刑事辯護律師事務所,提前做好應對準備。”
陳諾沉默了片刻,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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