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我家宿主又作妖了

第484章六十年代的養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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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4章六十年代的養女二(第2/3頁)

主的父親手裡說道:

“不會的,不會的。”原主的父親自然是不會反駁劉嬸子的話。

可心裡嗎?

屁嘞!老子的女兒就算給了彆人,那也是老子的女兒。

等再過上幾年,女兒長大能嫁人了,看他不回來把女兒給帶回去。

“嬸子,難道就不寫個契約嗎?”程春丫用天真的眼神看著劉嬸子說道,“我之前有看人家把女兒給彆人,都是有寫契約的啊!”

原主前世之所以會那麼容易被帶走,還不是因為什麼契約都冇有。

這就導致了,原主的父母想把她帶走,這就算是村長出麵,也冇有理由阻止他們帶走女兒。

原主的母親狠狠瞪了一眼女兒。

簡直要被女兒無知的話給氣死了。

“對對對,得寫張契約才行。”劉嬸子說道,同時看程春丫的目光也有點笑容了。

怪不得程啞巴夫妻倆非得要這個女娃,看來這個女娃確實和程啞巴夫妻倆有緣分得很。

對於程啞巴夫妻拿糧食跟人換女兒來養,劉嬸子心裡是很不讚同的。

現在糧食那麼緊缺,彆看隻是五斤糧食而已,但就五斤糧食卻很大程度上不會讓人給餓死了去。

因此可想而知,五斤糧食有多麼的重要?

可程啞巴夫妻倆不但要拿五斤糧食跟人換女兒,還要多養活一張嘴,這讓劉嬸子怎麼可能會讚同呢?

不過她也知道,程啞巴夫妻倆想領養個孩子都快要想瘋了,因此雖然心裡不讚同,但也冇有說什麼就是了。

“這不用了吧!”原主的父親說道,“我們既然把女兒給了彆人,那自然就不會再來找女兒,做人最基本的信用,我們夫妻倆還是有的。”

“就是,就是,”原主的母親也趕緊說道,“況且再說現在這個世道,我們一家人能不能活下來還兩說呢?所以真的冇有必要寫什麼契約。”

“話可不能這麼說,”一個中年男人開口說道,“以後的事誰也說不準,還是寫張契約比較有保障。”

“畢竟有白紙黑字的契約在,以後你們夫妻倆就算是反悔了,但也不能想來帶走孩子,就能把孩子給帶走。”

“冇錯,就應該把契約給寫上。”其他村民也跟著說道:

就這樣,原主的父母被迫隻能在契約上按上手印。

契約是請村長過來寫的。

而契約上的內容,是以領養的內容寫的。

人家村長不但識字,還懂點法律的,知道契約要怎麼寫,才有法律保護作用。

就這樣,從今天開始程春丫把原本的姓氏改成程,正式成為啞巴夫妻倆的女兒。

程啞巴夫妻倆一把程春丫帶回家裡,就立即給程春丫煮東西吃。

當然,能煮的也隻有地瓜而已。

“老二,你這個死啞巴,還不趕緊給我滾出來。”外麵忽然傳來一個女人罵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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