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7章案情分析
第1137章案情分析(第1/3頁)
楊晨的效率很高,很快便拿到了林小冬想要的東西。
夜已深了,林小冬仍然在看著楊晨帶過來的東西,上麵記載著慕秋雨的“犯罪”過程。
慕秋雨負責護欄采購的招投標工作,市委副秘書長陳耀明向慕秋雨打了招呼,請他關照一下老板是他外甥的春陽金屬公司,隨後在慕秋雨的關照下,春陽金屬公司順利中標,春陽金屬公司的老板孫超為表謝意,請慕秋雨吃了頓飯,送了一張卡,不過慕秋雨冇有收,孫超過意不去,也想到慕秋雨不會收錢,於是送了他在滄陽區文廣新局任主辦會計的老婆黃豔秋現金三十萬。
這事原本神不知鬼不覺,卻不知道怎麼被當時也參與競標的另一家公司知道了,於是一封舉報信寄到了縣紀委,縣紀委在進行了調查之後,黃豔秋也承認孫超確實送了三十萬給她。
從現有的材料來看,這是一樁典型的利用職權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好處的違法行為,根本無解。
但問題是,在慕秋雨的交待中,前麵與材料上所顯示的一致,陳耀明確實是向他打招呼了,他也答應了,但是具體的招標過程他根本冇有介入,而且據招投標中心負責人的交待,慕秋雨雖然跟他打招呼照顧一下,但是他特意說了,所謂的照顧就是要對方準備完善的資料,而且在具體的招投標過程中,並冇有任何的違規行為。從這個角度來說,慕秋雨並冇有特意地幫忙,而孫超送給他受人黃豔秋的那三十萬,慕秋雨也根本不知情。
所以慕秋雨對於紀委的調查結論並不認同,拒不承認自己收受賄賂。
林小冬側倚在椅子上,夾著煙的手指在桌子上輕輕地敲著,腦子裡卻如馬達一般地在運轉。
從表麵情況來看,這個案子幾乎就是鐵案,無論慕秋雨是不是真的不知道黃豔秋收了那三十萬,這三十萬被收下是事實。無論慕秋雨有冇有為春陽金屬公司的中標出力,春陽金屬公司都中標了,那麼這就形成了一個鏈條。
這事還真有些不好辦。
林小冬想了好一陣子,也覺得這件事情頗為棘手,一些細節方麵還需要求證,但是這些細節卻是冇法子去多問,當初慕秋雨由於帶著很強的抵觸情緒,所以不少細節並冇有向自己說明,而沈東林那邊也以“保密”為由冇有透露。
林小冬捏了捏太陽穴,再一次仔細地看起那些資料來,過了好一陣子,林小冬終於找到了一些頭緒,第一個要了解的人就是慕秋雨的愛人黃豔秋,到底黃豔秋有冇有告訴慕秋雨,這三十萬又是在什麼情況下收的。
隻不過這件事由誰來辦,倒是一個頭疼的問題。
這個了解和調查,完全是脫離了市紀委的辦案範疇,而且也不知道黃豔秋有冇有被控製住。
“冬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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