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我我?
第31章我我?(第2/10頁)
阿恩特為什麼要這麼做。
“因為在我們正式達成交易前,他便已經得知,買本子的人其實是克裡斯。”
親自跑到倫敦來簽合同的帕特裡克看了眼哥倫布,小聲道:“他接受不了這個交易,覺得自己會遭遇侮辱,因為你們把故事從美國改到了英國……”
哥倫布笑了。
伊莎貝拉則是搖了搖頭。
她也聽明白了其中道道。
邁克爾·阿恩特和克裡斯·哥倫布的確冇有正麵衝突過,但,就像伊莎貝拉前些天主動的表明立場一樣,當你的入圈領路人有著自己的陣營時,除非你們之間出現了巨大的矛盾,老死不相往來的那種,不然你身上的陣營烙印是很難更換的。
所以,當邁克爾·阿恩特得知,自己的項目可能會變成仇家的作品,並且,仇家還把自己的故事改的麵目全非後……文人不說都有傲骨吧,反正他們是有傲氣的。
你都把我的故事拆了!
就留了個核兒!
那這樣我還掛什麼名啊?
我掛你m呢!
m-fxxk!
so……
“那現在是什麼情況?”
伊莎貝拉能夠理解邁克爾·阿恩特的想法,但同時她也有些迷茫——
“這個本子上就掛我姐和我的名?”
伊莎貝拉覺得這種安排有些不妥。
雖然大夥都覺得她很聰明,赫敏·格蘭傑也是聰慧人設,但十一歲的年紀寫劇本?
這個是不是有些過於扯淡啊?
可哥倫布覺得冇啥問題。
“伊莎,在好萊塢裡,買劇本消署名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哥倫布道:“隻要大家簽的是買斷協議,那原始作者的名字就是可以被剔除的。”
“尤其是當原始作者主動要求除名時,隻要我們合同上寫明了,那未來,不管發生什麼事情,我們都是有理的一方,且輿論是一定會站在我們這邊的。”
哥倫布知道伊莎貝拉在擔心什麼。
於是,在講述行業現象的同時,他還坦誠道:“伊莎,現在這個故事是我看著你寫的,所以你就不用胡思亂想了,圈子裡是不會有疑惑的。”
“並且,說句不好聽的,伊莎,當你已經把原有劇本改的隻剩下公路片的內核時,就算我們不買版權,這個本子發出去了彆人也不會說我們是抄襲的。”
“而我之所以會讓你在不涉及抄襲的情況下去買版權,那是因為我想避免不必要的外界爭論,因為我們的確看過了邁克爾·阿恩特的劇本,這個是事實。”
冇錯——
如果從鑒定抄襲的法律角度看問題,當下,就算伊莎貝拉不買《陽光》的版權,她也能做《好聲音》,因為在創作時,伊莎貝拉借鑒的隻有《陽光》的骨架。
又或者說是公路片的類型骨架。
這種東西是不受版權保護的。
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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