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4章血債血償
第494章血債血償(第3/3頁)
多包衣奴才出身的人,憑借著與統治者的親近關係,在清朝官場中步步高升,成為了權傾一方的大官。比如《紅樓夢》的作者曹雪芹先生的家族,就是出身於包衣世家,曾經顯赫一時。
這些包衣奴才雖然地位低下,需要任主人差遣,但他們也有一個極大的優勢,他們與有權有勢的上層圈子人物距離更近,更容易獲得主人的信任,也更能說得上話。雖然在主人麵前,他們是卑賤的奴才,但在圈子之外的普通人麵前,這些混得好的包衣奴才,卻是眾人爭搶巴結的對象。他們往往能夠借助主人的權勢,為自己謀取豐厚的利益,遠比那些地位普通的人更容易賺得一身富貴,說起來倒有點“狐假虎威”的意思。所以,包衣奴雖然有個“奴”字名號,但在身份上,他們並非處於社會最底層。
而奴隸則完全不同。奴隸在清朝的統治體係中,根本冇有任何地位可言,建奴可以隨意對他們進行打殺、買賣,甚至可以將他們當作貨物一樣贈送他人。奴隸是免費的勞動力,需要冇日冇夜地為建奴勞作,卻連最基本的溫飽都無法保證。更重要的是,奴隸絕對不允許當官,他們一生為奴,世代為奴,永遠冇有翻身的機會,是社會最底層的存在,遭受著最殘酷的壓迫和剝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