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市舶司承古製,鄭芝龍霸東南
第296章市舶司承古製,鄭芝龍霸東南(第2/5頁)
色的軍事才能與商業頭腦,在短時間內迅速崛起,成為東南沿海頗具影響力的海盜首領。麵對熊文燦的招降,鄭芝龍經過深思熟慮,認為這是一個改變自身命運、實現更大抱負的機會,於是同意率部歸順朝廷。
然而,鄭芝龍受招安後,並未完全按照朝廷的期望行事。他表麵上為朝廷效力,實則借著朝廷的名義,大肆鏟除海盜中的異己勢力。在短短數年時間裡,鄭芝龍率領部眾先後平定了境內其他大小海盜團夥,逐漸掌控了福建沿海的海上霸權。與此同時,他還提出了“移民東番”(今臺灣)的政策,表麵上看,這一政策是為了安置失去產業的流民,施行仁政,實則是鄭芝龍的“禍水東引”之計。將境內的流民送到東番這個蠻夷海島,既能消除流民對朝廷統治的隱患,又能為自己開發東番、拓展勢力範圍奠定基礎。
在坐鎮福建泉州發展實力的同時,鄭芝龍也積極著手開發東番。他組織流民前往東番開墾土地、發展農業,同時在東番建立據點,發展海上貿易。鄭芝龍的這一係列舉措,看似是為了推動東番的發展,實則有著更深層次的考量。他深知自己與朝廷之間的關係並非牢不可破,一旦將來與朝廷翻臉,東番便可成為自己的備用落腳點,為自己保留一條後路。
隨著勢力的不斷壯大,鄭芝龍逐漸稱霸福建沿海。他一邊以朝廷官員的身份打擊海盜,維護沿海的“秩序”,一邊卻暗中包庇走私活動,將大明的海疆視為自己的“後花園”。鄭芝龍利用自己的官身,公然進行走私貿易,將南洋、東洋的洋貨運往內地,賺取巨額利潤。更甚者,他還規定,過往的海船,無論其身份是海盜還是商人,都必須購買鄭氏的旗號,才能在東南沿海海域安全通行,否則便會遭到他的船隊的襲擊。憑借著這一“過路費”製度與走私貿易,鄭芝龍每年的收入可達千萬兩白銀,然而,這些巨額財富,他卻從未向朝廷繳納過一厘一毫,全部納入了自己的腰包。
不過,鄭芝龍雖然在海上大肆斂財,卻並未危害普通百姓。相反,他經常拿出一部分財富救濟沿海的貧苦百姓,因此在百姓心中,他不僅不是一個貪得無厭的官員,反而成了一個體恤民情的“大善人”。實際上,鄭芝龍收取“過路費”的對象,大多是江南地區的地主士紳、富商大賈以及各種利益集團的船隻,還有尼德蘭(荷蘭)等西方殖民者的船隻。對於普通百姓而言,他們根本冇有資格擁有自己的海船出海貿易,自然也不會受到鄭芝龍“過路費”製度的影響。
儘管朝中許多大臣都對鄭芝龍的專橫跋扈與中飽私囊深感不滿,多次上疏彈劾他,但卻始終無法對他造成實質性的威脅。因為此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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