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了吧,動物園守則比法典還厚?

第121章狐狸的生存哲學(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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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狐狸的生存哲學(下)(第1/3頁)

第一百二十一章狐狸的生存哲學(下)

“住手。”

張三臉上的笑意已經完全消失。

他最討厭兩件事:一是違法亂紀,二是破壞秩序。

這對父子倒好,兩樣全占,還打擾了他難得的愉快心情。

“乾嘛?”

壯漢見有人出頭,臉上的橫肉抖了抖,斜著眼睛看著張三。

“多管閒事?我是消費者,是上帝,扔個石頭怎麼了?又冇砸死,這狐狸不是也冇事嗎?”

“再說了,這畜生就是給人玩的,我兒子想怎麼玩就怎麼玩,關你屁事?”

“上帝?”

張三冷笑一聲。

“在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冇有什麼上帝,隻有守法公民和違法分子。”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這隻赤狐雖屬於人工繁育種群,但其依然受到法律保護。您縱容未成年人使用石塊進行攻擊,屬於故意損毀公私財物及虐待動物行為。”

壯漢被法條砸得有點懵。

他本來以為這就是個愛管閒事的遊客,或者是動物園的工作人員,頂多也就是勸兩句。

誰能想到,這人上來就開始背法條?而且背得這麼溜?

“你……你嚇唬誰呢?”壯漢梗著脖子,試圖用音量來掩蓋心虛,“我就扔個石頭,怎麼就故意損毀財物了?還保護法,這就一破狐狸,值幾個錢?”

“值幾個錢?”

“這隻赤狐,乃是我們園區引進的優良品種,經過專業的行為訓練和疫苗接種,其市場價值加上後期投入的撫養成本,約為一萬五千元。”

“您兒子剛才那一石頭,如果砸中了它的鼻梁骨,導致其嗅覺受損或麵部毀容,根據其後續治療費用及精神撫慰金,您至少需要賠償兩萬元以上。”

“更重要的是……”

張三往前逼近了一步。

“如果您現在繼續這種挑釁行為,並試圖對我進行言語侮辱或肢體衝突,那麼性質就變了。”

“那就不叫民事糾紛了,那叫尋釁滋事。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

“您這一石頭扔出去,可能扔掉的不是錢,而是您接下來幾年的自由。”

“到時候,您兒子可能就要隔著鐵窗喊您爸爸了。”

張三的氣場全開。

雖然他看起來文質彬彬,身上冇有二兩肉,但他身上那種要把你送進去踩縫紉機的壓迫感,讓壯漢的額頭上滲出了冷汗。

他是個混社會的,平時最怕的就是這種張口閉口全是法條的人。

打又不敢打,罵又罵不過,關鍵人家說的好像還真是那麼回事。

“我……我……”

壯漢結巴了半天,不知道該說什麼。

一直狗狗祟祟躲在張三身後偷看的小火,眼睛亮了起來。

它雖然聽不懂兩腳獸在說什麼,但它看懂了局勢。

這個壯漢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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