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懲處漢奸、敗類!
第12章懲處漢奸、敗類!(第2/3頁)
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眼看著一個個“同行”被逮捕,投入監牢,等待審判。
不久的將來不僅可能被處決,更將遺臭萬年。
甚至有些倒黴的漢奸在抓捕過程中就被憤怒的民眾用棍棒打死,或者宅邸被焚毀,全家罹難,根本等不到正式的審判。
短短三天時間,所有仍隱藏在暗處的漢奸及其餘孽都陷入了極大的恐慌,焦頭爛額地四處尋找活路。
就在這時,一道消息悄然傳開。
隔壁劉公館那位臭名昭著的劉老爺,昔日鬼子的忠實狗腿,竟然成功洗脫了漢奸的罪名。
搖身一變,成了軍統安插敵後的地下工作者,甚至被冠以抗戰英雄的名號!
這簡直讓人瞠目結舌,但事實就擺在眼前。
劉老爺不僅安然無恙,甚至還公開享受著榮譽和民眾的讚揚。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經過各方千方百計地打聽,真相終於浮出水麵。
原來是劉老爺花費重金,從軍統那位人稱“店小二”的許忠義手中,求得了一張倒填日期的軍統特工委任狀。
隻要在這張狀紙上簽名蓋章,就能“證據確鑿”地證明其“臥底”身份。
即便曾經為鬼子效勞,也能被解釋成“工作需要”。
更何況,《懲治漢奸條例》中還有一條備註:“曾為協助抗戰工作,或有利於人民之行為,證據確鑿者得減輕其刑!”
至於什麼是“協助抗戰”,什麼是“有利於民”。
這其中的解釋空間,很大程度上就成了軍統說了算。
隻要錢到位,洗白身份並非難事。
即便不能完全脫罪,隻要能獲得一紙證明其“做過好事”的蓋章文件。
至少也能爭取減刑,避免槍決的命運。
這套前所未見的操作讓一眾漢奸目瞪口呆,直呼“好家夥”,真是開了眼界。
看到求生希望後,這些漢奸的眼睛都紅了。
紛紛攜帶重金厚禮,擠破頭地想要求見這位手握生殺予奪大權的“軍統店小二”許忠義。
麵對送上門的“生意”,許忠義毫不客氣,手段堪稱敲骨吸髓。
他要麼開出天價罰金,要麼直接要求對方交出房契、地契等核心資產。
對於家中擁有礦場、工廠等產業的,許忠義更是強勢入股。
往往占據九成以上乾股,隻留下微薄之利讓原主勉強維持經營,自己則坐收漁利。
若有漢奸試圖討價還價,許忠義便直接讓其“撒泡尿照照自己有冇有那個資格”。
不願出錢的就直接列入黑名單,後果便是等著唱“鐵窗淚”乃至吃槍子兒。
正好,這場轟轟烈烈的鋤奸運動也需要流血立威,處決幾個不識時務的典型。
於是,那些不肯就範的漢奸,連審判程序都省了,直接被拉到菜市口執行槍決。
幾聲清脆的槍響過後,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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