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1章姚金玲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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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1章姚金玲21
前朝之事自有李忱去操心,姚金玲則將重心放在後宮整頓上。劇中原有女官體係混亂無序、權責不清,不是長治久安之道。姚金玲決定要大刀闊斧改革,恢複曆史上規整有序的六局二十四司體係,同時對相關規矩調整,力求權責分明、令行禁止。
六局二十四司規製分明,具體如下:
尚宮局:掌宮中政令、文案典籍,下設司記、司言、司簿、司闈四司;
尚儀局:掌禮樂儀章、賓客接待,下設司籍、司樂、司賓、司讚四司;
尚服局:掌輿服寶飾、儀仗器物,下設司寶、司衣、司飾、司仗四司;
尚食局:掌膳食醞釀、醫藥膳食,下設司膳、司醞、司藥、司饎四司;
尚寢局:掌宮廷陳設、輿輦燈燭,下設司設、司輿、司苑、司燈四司;
尚功局:掌女紅技藝、財計賬目,下設司製、司珍、司彩、司計四司。
品級設定亦有明確規範:
各局尚級女官設兩人,官階正五品;
各司司級女官設兩人,官階正六品;
各司典級女官設兩人,官階正七品;
各司掌級女官設兩人,官階正八品;
另設無品級宮女若乾,人數根據各局各司實際需求酌情核定。
那些專門伺候各宮主子日常起居的宮女,不納入六局二十四司體係,由各宮、殿的管事嬤嬤統一管理調度,專司近身伺候之責。
姚金玲覺得宮女不得出宮的規矩實在太過嚴苛,她重新製定了規矩:無論是尚宮局的女官,各宮、殿的宮女,亦或是掖庭之中的罪臣女眷、勞役宮女,凡滿足年滿二十五歲且入宮滿十年者,均可自願報名出宮歸家。
出宮之時,掖庭宮女可領取十兩遣散銀,其餘有品級女官及普通宮女,均可得二十兩遣散銀,作為出宮後安身立命的本錢。
為規範出宮流程,姚金玲進一步規定:每年六月初一,各局尚級女官與各宮、殿的管事嬤嬤,需統一將符合出宮條件、且自願出宮者的名單呈遞至皇後宮中,詳細列明其姓名、籍貫、年齡及入宮時長,由她親自批閱核定。
出宮一事全憑自願,任何人不得故意阻攔宮女出宮。一經查實有違規之舉,相關責任人杖責五十。若情形惡劣者,直接賜死,以儆效尤。
若是有品級女官申請出宮,需提前妥善交接手中所有事務,同時從下屬中遴選三位合適的職位接替候選人,詳細說明舉薦緣由,供姚金玲篩選決斷。
除此之外,在該女官卸任之前,宮內宮外所有符合條件者均可報名參選該職位,通過統一考核後,擇優錄用,確保各司事務無縫銜接。
針對女官與宮女的婚嫁事宜,姚金玲也定下明確界限:所有無品級宮女,入宮期間不得成婚,專註於本職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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