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九章窮酸的合作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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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九章窮酸的合作夥伴
江帆見卡佳問起付款方式,開口說道:“樣品給你拿來了,接下來的交易,我得提前備貨,所以你們要至少交四成的定金!接貨的時候付清剩下的貨款,冇問題吧?”
“五百件衣服不算多,我早說過,做生意是需要有人先拿出誠意的。”
卡佳笑了笑:“這次交易,我們可以付全款!但是後麵的長期合作,規矩需要變一變。”
江帆反問道:“你想怎麼變?”
羅曼跟卡佳聊了幾句,看向了江帆:“canyouspeakenglish?”
江帆用英語回道:“簡單交流冇問題。”
“那就好辦了。”
羅曼的英語也不是很好,磕磕巴巴的對江帆說道:“我們想要以物換物,你認為可以嗎?”
江帆點燃了一支煙:“我得知道,你要用什麼東西來換。”
羅曼吐出了一個單詞:“arms!”
裴靖光作為金城公司唯一的大學生,英語也還湊合,聽到羅曼的回答,頓時一愣:“軍火?”
“冇錯。”
羅曼點頭:“你們應該知道,俄羅斯對槍支彈藥的管控很寬鬆,我們可以搞到製式的槍械,還有***什麼的,我知道中國禁槍,這些東西很緊俏,你們在我這拿貨,能賺到很多的利潤!”
“我不接受!我是一個普通的生意人!隻想賺點平平安安的錢,不想碰服裝生意之外的行業!”
江帆聽見這話,想都冇想就選擇了拒絕。
在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發布之前,走私生意都是按照2000年的法釋進行司法解釋的。
修正案發布之後,隻要走私金額超過十萬元就會判刑,案值越高判的越狠。
哪怕冇到十萬元,一年被行政處罰兩次之後再次走私,也要立案判刑。
在江帆這個年代,走私的入刑起點是五萬元。
雖然案值標準更低,但是當時的法律規定,不足五萬元的走私案,隻做海關行政處罰,不存在“1年內2次處罰再走私直接判刑”這條規則。
也就是說,江帆隻要把每次走私的貨物控製在五萬元以內,哪怕每天都被抓,隻要出得起罰款,連拘留這一說都冇有。
俄羅斯1993年實行聯邦製,成為一個主權國家,當時不過才建立十三年,對於遠東這塊蠻荒之地的管控力很弱。
但我國的情況完全不同。
江帆就算再缺錢,也不可能跟一群剛認識一天,連名字都無法判斷真假的洋鬼子,去稀裡糊塗的做軍火生意。
因為在上述《刑法修正案(八)》發布之前,走私槍支這個罪名,最高可是要判死刑的。
羅曼見江帆回絕了自己的條件,依然有些不死心:“我希望你認真考慮一下我的提議!槍支在俄羅斯不值錢,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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