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章雙重傳奇
第366章雙重傳奇(第7/8頁)
應該馬不停蹄地飛往美國,處理頂峰娛樂的事。
如果可能,他得趕緊跟頂峰娛樂把續約合同簽了,再跑去加拿大補拍《暮光之城3:月食》的鏡頭,好讓電影趕在年底如期上映。
這不僅是牽扯上億美元的大買賣,甚至是直接關係到他跟facebook簽的那份期權合同。
講真的,要是到時候他冇法履約,估計真能把小劄的下巴笑脫白。
回顧一下當時發生的事:
2009年10月份,陳諾費儘心思跟facebook簽了個合同。約定兩年後,也就是2011年10月,他可以用2億美元買下facebook2%的股份。
那時候,facebook的估值還徘徊在100億美元左右。
因為2007年微軟花2.4億買了1.6%的股份,算下來估值150億。但2009年5月,
俄羅斯的dst投了2億買了近2%的股份,估值跌到100億。
所以,陳諾簽合同的時候,2億美元買2%,按100億估值算的,算是他和小劄雙方都能接受的。
可是,小劄應該是想不到,這兩年他的facebook跟開了掛似的,發展得讓人眼花繚亂。
到2010年10月,也就是現在,facebook已經不是兩年前那個有點潛力的社交網站了。
用戶數不僅從2009年的3億暴漲到5億,7月份剛宣布突破5億大關,每天有一半人會上線刷34分鐘,而且在今年初推出的移動端,用戶也到1.5億。
營收更是翻著跟頭往上竄。
2009年還隻有7.7億,2010年直接衝到20億上下。
據一些半公開的消息,fb目前正在跟goidmansachs領投的一輪融資中,估值已經到了500億美元左右。
啥意思?
意思就是陳諾當初那2億美元的期權隻要行權,在資本市場上立馬值10億美元,翻了整整5倍!
可以說,當世界經濟還在從08年經濟危機中慢慢複蘇的時候,他的這個成績一旦傳開,那必定是好萊塢加矽穀的雙重傳奇!
不過,這事兒有個前提,就是到2011年10月,他得掏出2億真金白銀,實打實交到facebook手上。
這也就是為啥他跟《暮光》係列的合同要價2000萬美元加15%票房分成的原因。
這都是計算好的。
《暮光3》的現金分紅,按前兩部的分成估算,大概5000萬美元。
到了《暮光4》,按計劃拆成上下兩部,合同簽訂的每部片酬2000萬美元,外加15%的票房分成。
以《暮光2》9億美元的全球票房為基準,《暮光4》上下兩部就算保守點各拿8億票房,每部15%分成就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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