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冇帶走的防彈衣
第54章冇帶走的防彈衣(第1/3頁)
“是死刑,都內部通報了。”另一個嬸子語氣肯定,
“這案子隻通知了相關的人參加,冇有公開審“。”
“案件定性的是雙重反革命殺人罪,連301醫院都被嚴厲通報批評,成了重點反麵典型。”
有人想不明白道:
“顧政委可是高級首長,戚雪珍母女瘋了嗎?”
“301醫院的醫生,多體麵的工作,放著好好的日子不過,非要走這條道。”
“可不咋地,”一個嬸子唏噓,
“就是說這人啊,想不明白就白搭。”
一道疑惑的聲音傳出:
“啥叫雙重反革命殺人罪?”
“就是林美婷投藥既遂,和戚雪珍最後殺害顧夫人未遂……”有人詳細說著。
林美婷作為主犯,提供作案藥品、教唆未成年人作案,致使顧夫人命懸一線,情節特彆惡劣。
從重從快判處死刑,無任何緩期執行可能,判決後短期內執行。
同時,開除軍籍、開除黨籍,撤銷護士職務、軍銜,終身不得恢複。
檔案記“嚴重反革命分子、軍人犯罪、指使無刑事責任能力人犯罪”,錄入軍隊黑名單,終身被軍隊係統除名。
幾人憤慨道:
“知法犯法,還教唆孩子,連親戚家的小姑娘都被牽扯進來,太惡劣了!”
而戚雪珍,原本作為從犯大概率判處無期徒刑或死緩。
但因她後來為掩蓋罪行、包庇林美婷,主動再次謀害顧夫人,屬於“罪加一等”。
且案件政治影響極其惡劣,觸碰軍隊底線,數罪並罰,從重從快判處死刑。
與林美婷同期執行,無任何緩期執行可能。
大家聽到這,語氣裡滿是難以置信與憤怒:
“身為軍人,保護首長是天職,她們倒好,反過來謀害首長家屬,判死刑一點不冤。”
也有人感歎:
“要不是林美婷那孩子糊塗去給顧夫人下藥,戚雪珍也不至於走到這一步。”
她身邊的人立馬跳出來反駁:
“戚雪珍上梁不正,下麵的能正嗎?我看她們家出事是遲早的事。”
至於林婷婷,還不滿十四周歲,不承擔刑事處罰。
但她即便有奶奶作為監護人,還是得送到政府收容教養機構進行集中管教,直至成年。
且她親自參與下藥,政治審核終身不合格,成年後也無法參與任何政府有關單位的工作。
薑安安幾人走了一路,時不時聽到議論。
有人感慨:“知人知麵不知心,冇想到她們能做出這麼惡毒的事。”
也有人後怕:“還好冇和林家走得太近,不然被牽連就麻煩了。”
還有家屬在叮囑自家孩子:
“以後不許再提林家人的名字。”
由於這個案子是在軍隊全係統通報,要求大家引以為戒的。
接連幾天,大院裡壓低的議論聲不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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