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知縣升堂
第67章知縣升堂(第1/3頁)
不多時,孟知縣在丁師爺的陪同下經過退思堂,他見到站在路邊的王縣丞和費捕頭,微微一笑,抱拳行禮道:“是王大人和費大人,有請。”
丁師爺忙接過話:“孟大人有令,你們兩個人跟著一起去大堂吧,孟大人要升堂了。”
孟大人看了他一眼,這語氣很傲慢,不是自己要表達的吧?但已經說出,似乎改也來不及了。
王縣丞和費捕頭齊齊低頭稱是。
一行人就跟著去了大堂,陣封了許久的大門緩緩打開。
孟知縣在最前麵走著,左邊是丁師爺,右邊是王縣丞和費捕頭。快到三尺公案前,孟知縣與王縣丞謙讓。丁師爺眼珠子差點冇掉到地上。
王縣丞自然不敢坐上去。
丁師爺趁此將孟知縣攙扶到正位上,差役們頓時一杵水火棒,唱喝:“威……武……”
大堂上頓時顯得威武霸氣。
芸殊隨著張捕頭進入大堂。她是第一次親臨古代縣衙大堂內,好奇心起,於是仔細打量起來。
“明鏡高懸”匾額??懸於大堂正上方,象征知縣明察秋毫、公正無私。
海水朝日圖(或稱“日出東方圖”)位於大堂背景牆上,以青綠色調描繪海水漲潮、紅日初升之景,寓意“清如水、明如鏡”,體現司法公正與希望。
三尺公案??置於暖閣前。坐著一個矮瘦的三十多歲,身穿官服的男人,麵容尖瘦,小眼睛,小黑胡須。
案桌上置有:印盒??,存放縣印;驚堂木??,用於震懾堂下、維持秩序;令簽??,分紅頭簽(捕簽)、綠頭簽(刑簽),用於下達拘捕或行刑命令;筆墨架??,供記錄堂諭或書寫判詞????。
左麵一張小案臺處,坐著一個四十來歲的長衫文人。
兩邊站立著眾衙役,每人手中杵著一根水火棍。
堂前左右各設一方青石,東為原告跪處,西為被告跪處,石麵有明顯膝部凹痕,是長期使用的樣子????。
暖閣兩側陳列著“肅靜”“回避”牌,還擺設著各種刑具等。
果然和電視上演的差不多。
張捕頭帶著差役把三個犯人押上大堂,其他百姓則站在大堂門口觀看。
站在暖閣右側的王縣丞仔細一看,這不正是自己最疼愛的幺兒王五德嗎?他的手指微微有點發抖。
孟知縣一拍驚堂木:“張捕頭,這是怎麼一回事啊?”
“稟告知縣大人,此人名為王五德,帶著兩個家奴當街欺辱年輕女性,正欲施暴,被另一個姑娘救下。”張捕頭如是說出情況。
孟知縣轉頭看了一眼丁師爺,丁師爺點了點頭。
孟知縣會意,猛一拍驚堂木:“大膽刁民,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做這種事,還不如是講來。”
幾個人分彆都說了供詞,事件經過一目了然,分彆簽字畫押。
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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