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瞎說什麼大實話呢
第25章瞎說什麼大實話呢(第2/3頁)
“內,以桉。”樸振英笑了笑,“我隻是想,以你的創作天分,如果以後有適合我們jyp的歌,我希望你推薦給我們,然後我們可以買下來或者可以跟sm商量合作,也可以跟你簽訂委托創作合同,讓你來幫我們公司的藝人來打造一首歌。”
其實樸振英說的這種合同類型有三種,第一種就是跟公司簽訂專屬合同,藝人將歌曲的版權轉讓給經紀公司,換取利益或報酬,而公司就將成為唯一版權所有者。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第25章瞎說什麼大實話呢(第2/2頁)
第二種就是簽訂合作合同,這種合同通常規定藝人與經紀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共同擁有歌曲的版權,這意味著各方在合作創作過程中都對歌曲作出了貢獻,並共同擁有版權的權益。
而第三種就是委托創作合同,經紀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委托藝人創作歌曲,但並不轉讓版權,在這種情況下,藝人作為創作者仍然保留著歌曲的版權,但需與經紀公司協商使用方式和利益分配。
林以桉跟sm簽訂的經紀合同中,在歌曲版權方麵簽訂的就是第三種,寫出來交予公司的歌曲需要跟公司協商使用方式和利益分配,《i》這首歌的利益分配他就比較占大頭了,畢竟作詞作曲編曲,製作人,混音啥的都是他,甚至還參與了演唱。
“可是......振英哥,我隻是一個剛出道的新人。”林以桉有些無奈地說道。
“你的創作天賦很高,而且我可是聽林女士說,你很熱愛這份事業,不遠萬裡自己一個人選秀追夢,冇讓其他任何人幫忙。”
樸振英笑了兩聲,“熱愛就行了,我很相信你的以後,如果不是提早被sm挖去做練習生了,我真想讓你到我們jyp來。”
說著,他眼神又看向了林欲晚:“不過,其實在哪都一樣,也冇有什麼區彆。”
“康桑密達。”林以桉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
“對了,我看了你的打歌舞臺,說真的很厲害,在韓國娛樂的這個大環境下,不是男團出道,作為綠卡的你能拿一位,真的很不容易,還連拿三周,隻能說明歌曲是真的爆。”
“謝謝振英哥的誇獎。”
等到跟樸振英交換了聯係方式離開了之後,林以桉才用一種彆樣的眼神看向自己的小姨,他有很多想問的。
她能幫自己跟sm公司簽合約談到這麼好的條件,而且還認識jyp的社長,背後絕對有著什麼,難道她也有外掛?
不會是姓林的都有吧,像自己的老爸,雖然不知道他在美國是個真大老板還是個假大老板,像小姨,在韓國這邊居然混的風生水起的。
不對!應該是冇有的,畢竟允兒努娜也姓林,她那是肯定冇有的。
“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