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四章滑坡理論不可取
第四百六十四章滑坡理論不可取(第1/3頁)
至於法學、農學這些所謂的雜學,許安定的標準則是隻需要對相關知識有一定了解,通過基礎考試就可以入學。
如果有人問為什麼雜學的入學門檻那麼低,那他的理由就更充分了。
你都說是雜學了,自然要求低,學員腦子不蠢,會寫會算懂點相關知識就可以了,要那麼高的要求乾嘛,雜學哪配和經學這種聖人學問比。
要打壓某樣事務,貶低不一定是最好的辦法,換成捧殺有時候效果可能更好。
許安就是要把經學的地位在國子監內捧的足夠高,高到冇幾個人能夠的到,高到一般人隻能進行仰望,被迫把它供奉在閣樓裡瞻仰的程度。
另外就是學員身份的招收標準,原先國子監對學員的招收標準和科舉準入標準是一樣的,明確規定工商雜色人等不可入學。
許安考慮了一下,最終在經學招生方麵對工商雜色人等寫了絕對禁止。
而在雜學方麵,對於工商雜色人等開了一個口子,可以進行特召,隻要在某方麵雜學的知識達到一定水平就可以特召入學。
標準就是設立特召考試,而這特召考試的難度肯定要比正常入學的考試要難,不過還是那句話,一步步來嘛,口子是一點一點打開的。
許安一條一條的寫著,寫到最後,許安再次寫下了一條標準。
不過猶豫了一下就又把這條塗掉,但片刻之後卻又再次寫了上去然後再被塗掉,如此反複幾次。
對於這條納資入學的規定,許安是無比猶豫要不要加上。
前唐安史之亂之後,國家財政緊張,時不時就會出現捐官買學的政策,以補國庫虧空。
後唐建立後,莊宗朝也曾有捐官買學的政策,不過到了明宗時期就被嚴厲禁止。
捐官,說白了就是花錢買官,這無疑是一條惡政。
哪怕隻是一些隻有待遇冇有實權的散官,那也是禍害無窮,對於此事他也是絕對反對的。
畢竟隻要進了體係,以後再調動雖然困難,但是卻有機會。
而能捐的起官的那些人都是不缺錢的主,到時靠錢鋪路、通關係,調到實權職位是完全有可能的。
而讓這些人當了實權官,對朝廷對百姓都是災難。
但如果隻是賣一些生員名額,他倒是冇那麼抗拒。
畢竟生員冇有做官的資格,想要做官還是得參加科舉,考不中就隻能繼續讀,讀到一定年限還考不中那就隻能離開國子監,生員的身份也自動消失。
而且期間國子監還要考試,考試不通過就得退學。
而這樣的生員顯然不會對朝堂、民間產生什麼影響,賣了也就賣了,得來的錢用來補貼國子監的經費。
他是個實用主義者,對於這種賺錢的機會他不想放過。
但讓他擔心的是,就像自己說的那樣,口子是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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